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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94章 笔名(第 2/3 页)

    “可是,现在你们竟然包庇林枫这样一个抄袭者,我对贵节目真是失望透顶,本来我已经口头答应节目组,去做本季的帮唱嘉宾,可现在,我改变注意了,我不想与林枫这样一个抄袭者出现在同一个舞台,那是对我的耻辱!!”

    ……

    微博到这里结束了,可以说这篇微博写的很有“水准”,先是把《爱笑的眼睛》捧得很高,然后再抛出林枫不是作者这个重磅炸弹,如此反差直接就映衬出,林枫是多么的不堪,后文,周子谦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通指责,甚至为了凸显自己的清高,不惜把《原创好歌曲》节目组都拉下马。

    网友们看完这篇微博,自然而然的都会站在他这边,因为他有确凿的“证据”!

    “哥,现在大家都在骂你,怎么办啊!”林雯满脸焦急的说。

    “姐夫,你怎么还干抄袭的事,这可是最令人不耻的,唉,你在我心里的光辉形象一下子就跌入谷底了……”秦翰叹息着说。

    “雯雯,你相信哥哥抄袭吗?”林枫微笑着问林雯。

    “当然不信了,我哥才不会做那种无耻的事情呢!”林雯语气坚定的回应。

    林枫欣慰的点点头,说道:“放心吧,抄袭的事完全是子虚乌有!”

    “这么说那张截图一定是ps的了?”林雯问。

    “那张图倒是真的。”林枫笑了笑,道:“只是他们不知道,林俊杰是我的笔名,在版权网上传作品时,只有注册账号资料必须填写真实的名字,而发表作品时,就可以用笔名了,林俊杰是我上传《爱笑的眼睛》时,随便起的名字,周子谦一定是觉得林俊杰就是原作者的真实姓名,才会跳出来说我抄袭的!”

    “这样啊,我就说嘛,哥哥是最棒的,怎么可能抄袭呢!”林雯欢喜道。

    “姐夫,你说的都是真的?”秦翰问。

    “当然。”林枫耸了耸肩。

    他说的确实是真的,版权网只有原始注册信息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发表作品则可以用笔名,而且只要你愿意,每首作品都可以用不同的笔名,版权网的这个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创作人的隐私,尤其是在拍卖作品时,尤为重要,因为很多创作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收入曝光。

    而林枫在上传《爱笑的眼睛》时,就随手在作者栏写下了林俊杰的名字,毕竟这首歌是人家原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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