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输球的事实(第 4/4 页)
虽然跟郑天鸿一样才是高一生,但是胡明涛从国小五年级就开始抽烟,至今已经抽了六年的烟,烟瘾也越来越大,到了现在,胡明涛一天至少要抽一包烟。
跟大部分喜欢篮球的人一样,胡明涛也有自己的偶像,许多年前,他偶然看到一个叫做威廉姆斯打球的影片,那一箭穿心的传球、戏耍对手的运球还有像痞子一样的表情,完完全全攫住他的眼睛,然后就以绰号白色巧克力的威廉姆斯为偶像,开始模仿着威廉姆斯打球。
打街头篮球的时候,胡明涛不喜欢得分,反而更乐于传出让旁边看球的人都为之惊呼的精妙传球,参加篮球队也是同样的想法,尤其全场的比赛更可以看出传球这项艺术的美。
可是,街头篮球跟全场比赛最大的差别就在攻防转换,快速的攻防转换跟拉大的空间,考验着一个篮球员最基本的体能,而体能正是胡明涛最大的弱点。
身穿55号的号码衣,但自己的表现却完全没有自己偶像一样的潇洒,反而象是只狗一样,跑没几步就在场上喘着大气,胡明涛认为自己的表现污辱了自己的偶像,然后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了慢跑鞋,站在河堤上。
在这个河堤上,胡明涛在烟瘾与篮球之间,做出了选择。
隔天早上,纵使经过了昨天激烈的篮球赛跟自我训练,郑天鸿仍然没有怠惰,把早餐塞进背包里后,就跟爸妈道别,跑步朝着学校的方向迈去。
跑了十公里,来到校门口时郑天鸿已经全身冒汗,身上的衣服全湿透了,对此已经见怪不怪的工友对郑天鸿打招呼:“早!”
“早!”郑天鸿从后背包里面拿出毛巾,擦着不断低下的汗水。
“郑天鸿!”谢雅淑从背影认出郑天鸿,朝他大叫一声。
这声大叫让郑天鸿差点吓了一大跳,回头看到是谢雅淑,无奈地说:“小姐,下次叫人请小声点,我差点被你吓死。”
就在郑天鸿跟谢雅淑交谈的时候,远方两个身影也朝着校门口跑了过来。
“谢雅淑,你刚刚叫的超大声的,我一百公尺外就听到了。”薛繁勇抹去额头上的汗水。
陈来群则是简单的对两人打招呼:“早啊,你们今天跟我们一样一起跑步过来吗?”
郑天鸿跟谢雅淑同时摇头,异口同声说:“不是。”然后郑天鸿突然看到一个非常显眼的人正对着他挥手,郑天鸿兴奋的挥手,大喊:“维克多!”
维克多对着郑天鸿露出大大的笑容,加快跑步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