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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章 无赖白雪(第 1/3 页)

    华夏人喜食野味,举世皆知。

    按道理说,捕猎食用野生动物,是源自蛮荒时代人类的本能;但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人类则会以食用驯化后的动植物为风尚。然而今天,华夏人为什么会逆其道而行之,喜食这种“地位低下”的野味并以其为荣呢?

    纵观历史,野味重回餐桌,则是宋朝以后的事情了。这其中盖因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现象——文人参与医学。

    不为良相,即为良医。

    很明显,文人参与医学后,使得传统中医越来越脱离临床经验,转而寻求哲学支撑,今天毅然盛行的中医理论术语,大部分都是宋中叶之后介入;二是文人本身手无缚鸡之力,外科的介入治疗对他们来说非常困难,而选药、煎汤则相对简单得多。

    而作为汤剂的材料,中药的选材当然是越少见、越稀有、越昂贵,其治病价值就越高。若是选用一块普通的猪肉、或是一条鲫鱼就能治病,别说病人不信,就连那些文人中医们自己都不信。按照这个逻辑,产自深山老林里的稀有动植物,才对某些疾病有着奇效。故而,基于中医“药食同源”的思想基础,更多的野味被作为名贵的滋补品,送上了大多数人的餐桌。

    其次,也有当局的推波助澜。

    在华夏历史上,有过数次少数民族统治的历史时代,他们以吃野味为“珍”,并引领汉族学习成为时尚。

    比如流传至今的“水陆八珍”,其中就有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唇、驼峰、猴头、熊掌、凫脯、鹿筋、黄唇胶、豹胎,以及果子狸。

    以余泽海的理解,上述两个缘由只是其次,若是溯本求源,就不得不从实际的国情和民生方面考虑了。想想看,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在建国初年,广大的穷苦人家里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半点的油星,于是他们就只能去打那些野味的注意。

    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位高权重的有钱人开始寻找刺激和传说中的“吃啥补啥”的功效,开启了乱吃的节奏。因利势导,有了市场,有了需求,就有经济利益,于是一些人瞧到了“暴利商机”就开始乱抓。毕竟,这可是没本的买卖!

    时至今日,很多人钟爱于野味,对野味情有独钟,甚至,也有很多地方都把吃野味当做是当地的风俗之一,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还藉此将野味当成当地的一种特色小吃来招待游客。

    对此,余泽海不赞成,但也不反对。

    天地良心,如今厂家为了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人工养殖的肉食动物几乎全部都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喂养出来的肉食蓬松不说了,口感味同嚼蜡;在反观野味,肉质紧凑味道鲜美,让人回味无穷。

    因此,余泽海才有了承包荒山并圈定山头施行放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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