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君欲行何事?(第 3/4 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使钱有了比较明确的来源,一乃朝廷的拨款,名为正赐钱,一乃地方自筹,其用途也随着自筹这一范围的扩大出现了五花八门的理由。
自筹,一般根据当地情况设定。
但地方官署一般通过非法经营,如房产、放印子,也就是高利贷钱,以及开设妓院酒楼,乃至倒卖商品获利润。
既然筹备的门路是这样,那么筹备的钱怎样用自然有了说法。
首先,最盈利的生意自然是钱生钱的重要渠道。
于是,房产、印子、酒楼、妓院、倒卖甚至不顾资敌的盗卖当然成了一种恶劣的风气。
而对于边将来说,无论何种途径获取的公使钱,用起来自然免不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朝廷最担忧的便是边将以公使钱养兵自重。
因此边将被特别针对自然情理之中。
但对“刺史”等地方文官来说,公使钱可就成了体现个人修养乃至为官是否妥当的考验。
而这一只怕大宋所有地方官员都有插手的美味陷阱,又成了新旧党争的小战场。
同样在仁宗时期,范仲淹好友滕宗谅便在庆州任上,因为公使钱使用不当被陕西四路都部署郑戬举报“前在庆州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监察御史梁坚的参与,以及御史中丞王拱辰的参与,以及滕宗谅的政治智慧实在太感人,本人被连贬三次,范仲淹也因此受到牵连离京,庆历新政从此烟消云散。
因此,对大宋朝廷来说,一个军州的一点公使钱,一知州,连带一个参知政事,是完全可以联系起来做文章的。
且屡试不爽。
到尹洙一案,尹洙被弹劾的幕后主使乃是夏竦,夏竦的政敌便是对西夏的主战派韩琦。
两次因公使钱而起的弹劾,两次罢免主政朝堂的高官。
因此,公使钱对西陲而言便是宁可艰苦过也不碰触的忌讳。
仁宗朝名将狄青就说过,不愿主领公使钱。
“恐未知次第!”李寇抽着嘴角笑了笑。
那么,渭州通判此番牵扯到的公使钱是用还是挣?
若是用……
也不!
李平博说过,此事恐怕会牵连到折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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