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同行(第 3/4 页)
挣那么多钱,去对着别人低声下气,除非他智商有问题,才会在秦国这么做。
不多时,商人将从榕树亭租来的牛车和自己原本的牛车装满,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且坐车上去。”
张仲看了看满满的一车货物,奇怪的问了一句。“汝等呢?”
“吾等走路就好。”
得!
这才是真正的,打工的比老板还吊!
一路前行,张仲才了解到昨晚带来吕不韦请辞消息的,是一个皮商,这次他是去各个靠近大山的乡中收购皮毛的。
之后,带回城中,让自己雇佣的隶臣妾加工,做成大裘售卖。
同行的其他商贾,都是在亭舍正好遇到的,刚好也认识,索性就一起同行了,他们二人,一个是药商,另一个是售卖奇物的异商。
至于其他的黔首,都是为他们做佣的隶臣妾。
而他们三人,也都算得上是广都的富有之家了,是在县城颇有名声的大商人。
至于持剑盾的葵两兄弟,也正是他们在榕树亭这边找人帮忙雇佣的,毕竟隶臣妾不得携带刀剑,遇到贼人济不得什么事。
至于工资,比张仲差得远了,一人才两百钱。
但这在秦国并不算少了,一个隶臣妾,辛辛苦苦做一天的活,也不过才十钱的工钱。
而这两百钱,仅仅只是要求同行而已。
当然,这和保护,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在秦国,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违法。
但这有一个好处,在于不用拼死,事不可为,是可以放弃他们逃走的。
见义勇为法,毕竟不是同生共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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