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秦国连坐法(第 3/4 页)
“数罪并罚,判亭长尚,夺爵四级,免髡,免黥,罚二甲,劓为城旦,戍边,弃市。”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即便是犯了死刑,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只是个不更的话,张仲估摸着,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并且,如果一直在城墙上,自己杀的甲士,得的封赏,装逼给谁看?
更何况,葵还不仅仅是戍边,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日夜不停。
加上戍边之后,不但远离故土,估计连觉都睡不了。
并且,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
十有八九是活不了多久了。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才有可能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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