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领奖(第 2/3 页)
三天过后,我接到了纳查警长的电话,他告诉我,我的嘉奖下来了,二十万泰铢,荣誉市民称号,泰国永久居留权,甚至还获得了拥有土地的资格。
纳查隐晦地问我,是不是桑克苏帮我弄到的荣誉市民。
我没有直接回答,只笑着说感谢纳查警长和桑克苏先生。
说实话,我对荣誉市民这个称号不是很感兴趣,但二十万泰铢、永久居留权和拥有土地的资格却很有用。
这意味着我能买卖土地,能在杜明强、素察、桑克苏和童安之的合作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双方的合资公司中,童安之最多只能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五十一必须是泰国公民或拥有土地买卖权利的人,也就是杜明强和素察等人,在这种情况下,他肯定担心对方这个小联盟影响到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但如果杜明强、素察和桑克苏把百分之二的股份给我,他们剩下百分之四十九,和童安之的持平,这样就能平衡双方了。
只有平衡,甚至向童安之倾斜,他才会愿意合作。
杜明强他们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素察主动帮我搞到这个嘉奖,就是为了让我在中间做平衡。
我特意去买了一套合身的西装,在大热天的穿戴整齐地去接受领奖。
颁发奖金的是一个高级警司,荣誉市民称号则是一个副市长颁发的,在场有不少记者,因为不止给我一个人颁奖,还有纳查和几个警察,颁奖前还要公布绑架案的详细查办结果,就是案子的真实详细过程,那几个犯人即将要被公诉了。
按照惯例,我也得发表几句获奖感言,得接受记者的提问,比如在哪发现劫匪,如何制服劫匪和解救人质等过程,答案是纳查给我准备好并背诵下来的,感言则是我喜欢泰国,喜欢清迈之类的场面话。
领完奖,我照常去btt上班,也照常去射击俱乐部练枪。
傍晚在班沙的酒吧吃过饭,又坐了一小会后便回到酒店,然后拿出手机,拨通童安之的电话。
我把上次会面时,杜明强、素察和桑克苏的意思告诉了童安之,包括杜明强和素察在社会层面能搞定很多事,桑克苏可以在行政和贷款层面帮上大忙。
-->>(第 2/3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