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去做上门女婿?(第 2/4 页)
古代,赘婿的家庭地位极低,男方要到女方家入户,所生子女一律跟随母姓,甚至男方也要改成女方姓氏。
赘婿的社会地位就更低了,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国家的二等公民,经常被迫服劳役或戍边,而且没有参加科举、或者做官的权利!
这小子看着并不傻,怎么往火坑里跳呢?
“敢问一声,公子的舅父大人是?”
“哦,云南府左卫-指挥同知!”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了!”
李主簿微微点头,一个千户的儿子,给指挥同知(正三品)做上门女婿,也不算是委屈了。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还是有点不对!
这个少年取名李探花,又是县学童生,说明一心要走科举的路子,如果给人做了上门女婿,可就不能参加科举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难违,他也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很抵触这门婚事才对,如今却一脸窃喜之色,仿佛有天大的好事一般,这是为什么呢?
成婚、入赘、落籍……原来如此,我想明白了!
李主簿本是心思敏捷之人,回味刚才的对话,瞬间想到了一个答案:偷天换日,金榜题名!
这个答案比较复杂,要想解释清楚呢,就必须说说大明朝科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南北榜血案!
……
大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份,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来临了,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任命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经过三个月的廷试,共计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
可是榜文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来录取的这五十一名进士,竟然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个也没有!
这下北方考生们不干了,于是联名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营私舞弊,偏袒南方考生!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复查考生们的试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四月末,复查结果出来了,却让朱元璋瞠目结舌,这次考试非常公正,录取的五十一人南方考生,的确是成绩优秀,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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