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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四节 麻烦(第 2/3 页)

    “派人跟踪他,不要打草惊蛇。”耳机里传来指示的声音。

    “yes。”“再去出入境管理中心查查,还有什么人跟他一同进城的。”“ok。”

    大约半小时后,四张照片出现在乌鸦市西面一座摩天大楼的某层楼中,一块大型液晶屏幕上。

    屏幕前面放着一张小圆桌,桌上摆着酒瓶和酒杯,里面是褐红色的白兰地。一名络腮胡子的大汉斜靠在小椅子上,注视着屏幕中的人物照片。

    这里是黑鹫佣兵团的总部,而这名络腮大汉就是团长琼斯·金。

    来回扫动了一会儿,他的目光停留在其中一张照片上。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佣兵,相貌端正,目光平稳。

    像是发现了什么,他缓缓站起来,瞳孔逐渐收缩,聚焦在年轻人的脸上。最后,他用力地握了下拳头。

    “老大,怎么了?”旁边的副官问道。

    “看来,我们找到了一条大鱼……”团长沉吟着,然后猛地一抬头,指着副官说道,“快,去联系灰角城的炀家!就跟他们说,我们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然后……”团长故意拉长了声音,“看看他们愿意出多少钱……”

    两天后,早上十点过半,陈兴洗漱完毕,出了门,到附近的商业街,找枪械店出手那把“猎象”。

    “猎象”是红土重工出品的重型狙击枪,使用十二点七的狙击弹,威力卓绝,远超新买的“夜枭”。但隐蔽性较差,而且没有掺入稀有金属,也没有镌刻符文回路,没有灵能方面的增幅。

    夜枭其实就是猫头鹰的意思,设计的核心就是为了隐蔽攻击,再加上镌刻了“隐士”的符文回路,更是进一步地增强了隐蔽性。

    虽然威力有所下降,但陈兴有三重奏,能大幅度强化攻击,一枪就能干掉二级灵能护甲的目标。

    还有就是,“猎象”的重量太大,全枪将近三米长,需要拆开才能携带,很不方便。以前在兰花镇的时候,还能让手下带着,现在自己背在身上,十分影响行动。

    陈兴现在的配置就是两把匕首,一把绑在小腿上,一把绑在左手手臂上,然后是一把银星手/枪,装在后腰的枪套里,背后背着两把步枪,一把m4,一把“夜枭”,再背个行军包,里面放着换洗的衣物、子弹匣和零碎的物品,基本上这些了。全身的负重,连同衣物、皮带、鞋子在内,大概20kg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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