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最后一个摸金校尉(第 3/4 页)
滴!
一声刺耳的车笛声,把残留在夜空下最后一丝父母的气息,驱赶。
“沙比,腆着脸的干啥呢?想死,去找辆好车。”
开着一辆灰色吉利的常威,松开刹车后,脑袋探出车窗,对走到路中间的年轻人骂了句,又吐了口口水,才算心满意足。
常威,二十三岁,是——哪儿人?
他是哪儿人,关键得看哪座城市,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常威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豪车名牌包,甚至不是美女,而是文物。
说的再直白点,常威就是个盗墓贼。
但他明明没有《盗墓笔记》里胡八一的本事,却自称“最后一个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这个“职称”,还是三国时期曹阿瞒,为征集军资特意创建的。
因发死人财,所以这职业也有太多的规矩,和忌惮。
像什么进墓后,要在东南方向点支蜡烛,还要跪下磕头,说哥们深夜前来造访,还请主人谅解。
假如蜡烛忽然熄灭,就代表着“户主”不满意财产被盗,故而叫鬼吹灯。
鬼吹灯后,如果盗墓贼还是舍不得走,那就会有大难临头。
就算没啥鬼吹灯,盗墓贼可以开馆取殉葬品,也不能全带走。
一来呢,是给户主留下点过日子。
二来呢,是给以后光临的同行,留下点过日子——
总之,盗墓的规矩很多,需要摸金校尉严格遵守,不然就会大难临头。
但这行,现在越来越难干了,主要是没那么多有价值的古墓不说,国家也对这行严惩不贷——无奈之下,很多摸金校尉都改行,或去车站扛大包,或去澡堂当搓澡工之类的。
常威这个后来人,却发誓,他要把“摸金校尉”当做无形的瑰宝,坚强的传承下去。
可因为业务水平有限,这些年来他跑的地方不少,却没赚到多少钱,老婆还跟人跑了。
一边是爱情,一边是事业。
常威经过艰难的抉择后,终于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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