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变卦(第 2/4 页)
周臻放下了历史书,走了出去。“没有礼貌,你比我小,要喊我七哥。”
“我就不喊,我要么是喊小七,要么就喊喂。”
书房门口,站着打扮的像个天仙的白秀珠。在这个世界,她十六岁,娇纵任性,却爱极了金燕西。
整部电视剧,她一直在苦苦追求金燕西,但是金燕西不喜他娇纵蛮横,娶了冷清秋。
一直到最后,她才因爱生恨,对金燕西彻底死心,报复金燕西。
对周臻来说,十六岁的小姑娘,正是可以好好调教的年纪啊。
而且周臻就是因为这部电视剧,才喜欢上了天仙,这个时候的她,美的惊人。
至于说白秀珠演的没有灵魂,关他什么事,他喜欢的是她的美丽,又不是灵魂。
周臻关上了书房门,看着傲娇的像个小孔雀一样的白秀珠,笑问:“不生我的气了?”
白秀珠转身就走。“我来找八妹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电视剧一开始,金燕西就说喜欢权势和金钱的人是俗人,影射了白雄起,惹白秀珠生气。
这种贾宝玉一样的白痴行径,周臻自然不会再犯。
何况在他的眼里,白秀珠本来就比冷清秋更适合当一家主母。
冷清秋出身落魄人家,思想解放,自信自立,嫁给窝囊废金燕西后不仅没有快乐,反而成为了痛苦的开始。
她跟这个腐朽的家庭格格不入,不管怎么做都是错。
相反,如果娶了白秀珠,白雄起不会再当二五仔,也就没有那么多磨难。
至于说这样就没有了以后的曲折剧情,周臻才不管。
见她违心要走,周臻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你真要走?你走了我就出去了啊。”
她哼了一声不说话,生着小气。
周臻笑道:“不生气了,我就带你一起出去玩。”
她立即软化了,眉眼一瞟。“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她兴奋说道:“东交民巷刚开了一家成衣店,卖欧洲服饰,我们去逛逛?”
以前的金燕西视她为麻烦,当然不会带她去逛街。
不过周臻知道女孩子就是要哄,他现在可是邓驴潘小闲都占全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搞不定她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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