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脱难(第 2/4 页)
“钱对我来说不是事儿,不要说十万,一百万我也愿意出。先给你二十万,办出点成绩来。”
(原本的计划中,是想写主角参与案件的层层审理,展现主角的法律知识。
老妖今年刚好遇到一个案子,对办案手续也了解了不少。
可是如果细写,公检法三方的利益输送比较敏感,写浅了隔靴搔痒,写深了违规。所以考虑再三,这段还是略写了。)
他拿了周臻递过去的两摞钱,笑了笑说:“公检法这边我来搞定,孟老六家属那边你去搞定,只要有了他们家属的谅解书,我们从源头就能操作。”
而孟老六家属这边,其实现在惶惶不可终日。
首先,孟老六屁股不干净,虽然没有出过人命案子,但是犯过的事加起来,判个无期都不为过。
其次,孟老六一死,底下的人开始抢夺地盘,产业,孟老六媳妇一个女人,现在整天被威胁要让出名下的沙场。
周臻在报纸上登报悬赏,要人举报孟老六过去的违法案件,他人一死,各种矛盾就压不住了。
如果牵扯起来,他们全家现在住的房子,产业,都要充公。
而周臻这边,他们惹不起,十几个人被收拾的服服帖帖,难道真的要拿枪杀人啊!
周臻这边强硬,他们原本觉得没有指望了,突然听到中间人说只要全家签了谅解书,父母,妻儿一人五万块钱补偿金。
算起来五个人,能拿到二十五万,很顺利地就来到了警局,三方签订了谅解书。
孟老六已经死了,曾经犯下的事儿也没有人打掩护了,以前打架斗殴,强健,包括欺行霸市的案子这一次都安在了他头上。
这个案子还是比较简单的,不涉及太多的疑点。
所以只经历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就走完了程序,中秋节前第一次开庭。
各方面达成了一致,孟老六就是一个社会毒瘤,如今栽在一个女人手里,是罪有应得。
检察院这边虽然依旧是以防卫过当提起诉讼,但是在公诉的时候,却也着重突出了孟老六的毒瘤性质。
最终,法院的非公开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一审判决吴志贞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孟老六的家属拿了钱,签了谅解书,都不追究责任了,自然没有人上诉。
缓刑并不是缓期执行,而是相当于监外执行,只要在缓刑期内没有违法行为,基本上就不用坐牢了。
当然,如果缓刑期内有了违法犯罪行为,就会加重判罚。
这样一个案件在社会上的影响并不大,周臻和吴志贞又不是名人,更加没有多少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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