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第 2/4 页)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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