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二十三章 我被智商碾压了?(第 1/4 页)

    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都不想死,都不弱!

    一刹之间,李凤栖暴起。

    出剑!

    近身厮杀讲究什么?

    快、准、狠。

    李凤栖没有使用《青云三式》,对付一个脆皮输出,就是用剑砍也能砍翻在地,运转《太虚经》,借助朝歌之锋利,和朝歌本身的杀意,比之使用《青云三式》要快上数百刹那。

    一刹那是多久?

    佛经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昼为三十臾。

    一刹那只有0.018秒。

    数百刹那,不足一秒。

    似乎很短。

    李凤栖明白,近身厮杀中,生死往往在一瞬间,哪怕是零点零零一秒,也有可能决定输赢。

    他选择了快。

    不曾想,吴丽华更快。

    她一踮脚,鬼魅一般横移动了六七米,同时拉开了手中的射日长弓,手指捻着弓弦的地方,立即腾起一团火焰。

    嗡!

    弓弦颤抖,那团火焰激射而出,拉成一道火焰之箭,撕裂空间发出劈啪的烧灼声。

    李凤栖一剑落空,借势一点,前跳两米,恰好躲过火焰之箭,没有丝毫停滞,脚下发力,追击吴丽华的同时拧动腰身,反手一剑横扫。

    吴丽华射出一箭后,亦没有停滞,脚跟不落地,脚尖再踮,一个角度极大的后仰漂移,恰好躲过李凤栖横扫的长剑,又一箭射出。

    李凤栖猫腰,低头,顿足,发力。

    唰!

    火焰之箭擦着他头皮掠过。

    手中朝歌,剑气洋溢,倏然成一线,直刺后仰着漂移的吴丽华。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一回合的交手,其实只有短短几个呼吸。

    李凤栖终究是男人,而且还是练剑,属于近身厮杀,《太虚经》周天运转下,肉身也得到了一些强化,速度比吴丽华快一些。

    -->>(第 1/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鸿蒙霸体诀 妖尾:我才不要当会长 荒古武神 从水猴子开始成神 猎妖高校 万古第一神 这个体质便宜卖 道爷要飞升 我们反派才不想当踏脚石 全民领主:我的亡灵会裂变 灰烬领主 武道丹帝 开局签到荒古圣体 丹武双绝 星辰之主 万神主宰 九龙归一诀 大荒剑帝 人族镇守使 太古神尊
最多阅读 搜神记 我的徒弟都是大反派 从军行 蛮荒记 斗罗大陆之天机系统 魔王 道爷要飞升 诡秘:从阅读者开始 神农道君 甜牙齿 念念 平凡的清穿日子 鸣龙 阴阳双修 校花的贴身高手 轻言软语 荒古武神 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 凡骨 只是对你认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