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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第一百七十二章玫瑰要用鲜血才能染红(第 4/4 页)

    林夕把后备箱盖上,吹着口哨,就走进了开元大酒店。

    林夕来到前台,问:“你好美女,我想咨询一下,咱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诗诗的女技师?是洗脚的。”

    前台抬头看了眼林夕,她摇了摇头:“开元大酒店作为本市五星级酒店,商务酒店的标杆,员工成百上千人,我怎么会知道这么具体一个人?不过呢,你说的洗脚技师们,都在五楼503到510这些房子里,那是酒店给他们提供的宿舍。”

    林夕谢过前台后,往五楼走去。

    前台在背后嘀咕了句:“哼,竟然让女朋友来这种地方上班,肯定是自己贪图享乐,又没啥赚钱的本领,才让女朋友养活自己,吃软饭。”

    林夕隐约听到了前台的一点声音,不过他没在意,是了,何必管别人怎么看,反正只要自己和林诗诗在一起,开心就好。

    林夕来到电梯口,发现电梯在三十多层,有一个开了吧,呼啦啦进去一大群,他根本挤不进去。

    林夕很无语,但也没办法啊,只好等待,可是林夕又想尽快见到林诗诗,好向她秀一下自己特意安排的浪漫开场白。

    哎,没电梯就跑上去吧,反正也就五楼。

    林夕爬楼梯都爬了十几年了,也不差这一次,而且,他爬楼梯都比在这里等着电梯下来后坐要快。

    林夕从步梯一路小跑,到三楼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议论着什么女技师惨了这类,不由好奇的走过去看了看。

    角落里,一间房屋门口,站着几名保安,正在议论纷纷。

    “哎,那个按脚的女技师可是要惨了啊,但这也怪她啊,毕竟她不长眼睛在先,赖谁啊,对不对?”

    “啧,别这么说,我也差点看走了眼。”

    “不懂事的人就该被教训,你们别比比了,想想等会儿怎么解释吧。”

    林夕大概听懂了,肯定是有人惹事了呗,那应该不是林诗诗,毕竟她那么乖,那么听话,不过

    林夕还是想去问一下,毕竟他也有八卦心理嘛。

    只不过,林夕刚迈过去一步,他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拿出看了眼,是秦梦打来的。

    他按下接听键,传来秦梦着急的声音:“林夕?你在哪里?可不可以过来一趟!”

    林夕纠结了,这已经到林诗诗门口了,是先见一面林诗诗,还是先去找秦梦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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