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奴仆(第 2/3 页)
《大明律·刑律·盗贼》规定:“略人”卖为奴婢的不再是逝世罪,不分首犯、从犯,都处杖一百、流三千里;略人为妻妾子孙的,处杖一百、徒三年。如果采纳收养、过房之类名义转卖良家子女的,遵照略卖人罪处罚。如果是“和同相诱”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而且规定“被诱之人”也要减一等处罚,但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诱法”。
所谓的略人指的是把应用暴力或诈欺手法剥夺他人自由、使之处于被奴役状态的行为,将出卖略得人口的行为叫做“略卖人”。
买卖人口是禁止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你们规定是一回事,实行又是一回事,比如他们自卖为奴婢的,你官府也没有办法管不是?
唐昊点点,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灰色地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却不会轻易的打破规则吗,毕竟他们也需要生存不是嘛!
即使朱元璋在世,律法被严格的执行,这些事情他也问不住,所以存在即合理。
“是我唐突了,喝茶!”
唐昊不想搀和这里面的事,也就不问这些了。
“小郎君,你是朱掌柜介绍的,那也就没有外人了,我有话也就直说了,你需要什么样的人?”
这就好比你买东西总要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东西。不然还去买什么呢?
“你也知道我唐家破落不堪,前两年兄弟我是浑浑噩噩的,现在好了,总要将家里操置起来。”
唐昊的事情相信整个京师没有不知道的,偌大一个唐家落败如斯,也着实让人暗叫可惜。
特别是唐昊那更加让人可惜,按照后世的话说那就是明日之星,这样一个人就成了傻子,不可惜吗?
现在唐昊恢复清醒也同样是惊世骇俗,人家现在好了,应该想着怎么操置家业了,这一点很正常。
“虽然唐家破败,但是破家也是家呀,所以我想找一个身手不错的,起码能看家护院吧,还有就是两个能伺候人的,一个老妇人,另外一个年轻点的,这样的好找吧?”
嗯嗯,看家护院没有点身手是不行,在这个时代也十分正常,那些大家户都有护院,不过他们都是请来的,并不是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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