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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五节 鹿王陛下(第 3/4 页)

    鹿丰国与四个儿子胯下的骏马极其雄壮,八十名骑兵的坐骑更是油光水滑。看着其他四位族长及其卫队胯下毛色不一,甚至偏于瘦弱的马,鹿丰国心中的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是的,这是赤裸裸的炫耀,是身为王者在下属面前必不可少,意味着身份等级的物质区别。

    “驾!都给我快点儿,要是晚了找不到猎物,晚上回城可没饭吃。哈哈哈哈……”

    鹿丰国大笑着发出豪言壮语,双腿用力狠夹了一下马腹,催动胯下的畜生吃痛,如离弦之箭,骤然加速向前狂奔。

    很多部落都有类似的狩猎规矩,等候在家里的人不会准备饭菜,如果没有得到猎物,双手空空的猎人回家只能饿肚子。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流传至今,逐渐演变为冬季狩猎活动的默认规则,即便是王族也不例外。

    北山的猎场属于历代鹿王。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从遥远的大陆北面连绵至此,高大的黑针松养育了无数动物,尤其是靠近雄鹿城,距离城市六公里的这批片林地,因为地形特殊,刚好有一段丘陵从中间横过,将两侧平原与雄鹿城断开,加上从山梁底部流过的河,形成一片自然阻隔带。为了防备来自山林的野兽,前代鹿王特意在丘陵西南面设置了一个村寨,这里的军事防卫力量比其它同规模村寨强大得多。长矛、弓箭,加上塔楼,每年都要杀死多达数百头野兽。久而久之,来自山中的掠食者们知道这里是人类禁地,也就逐渐远离。

    无论熊、狮、虎、豹,它们都有着专属于自己的智慧。野鹿和獐子虽然跑得快,却没人管。人类饲养的猪羊虽然好吃,却在掠食过程中充满了危险。落单的猎人在猛兽看来是食物,区区十几个人的狩猎队也不难对付,可是带有墙壁的村寨就不同,那里守卫森严,人多势众,即便是强悍的暴鬃熊也扛不住重型弩炮的冲击……人肉虽然美味,却不值得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按照鹿族皇家资料库里泥模板上的记载,北山猎场已经七十多年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大型肉食兽。这里所说的“规模”,专指五十头以上的兽群。兽类之间有其特殊的信息传递与交流方式,它们也许有着与人类同样的基因遗传记忆。总之,北山猎场一直是野鹿和野猪的栖息地,偶尔有几头不长眼睛的暴鬃熊或黑嚎狼闯进来,但它们很守规矩,只要弄到猎物,就会带着收获转身离开,很少在此久居。

    这是因为历代鹿王每年冬天都会组织王室成员外出狩猎。这些自以为幸运的野兽永远不可能活到第二年春天。无论人员还是装备,王室成员及其卫队绝非普通村寨猎人可比,在锋利的长刀和弓箭面前,再凶横的暴鬃熊也只能落荒而逃,若是跑的慢了,肥厚的熊掌就会摆在餐桌上,成为令人垂涎的美食。

    今天天气不错,乌云难得散开,太阳露出了久违的颜面。马匹也似乎被人们高涨的情绪感染,跑得比平时更快。时近中午,鹿丰国射了几箭,得到了一头半大不小的鹿,几只野兔。

    他左手挽住猎弓,双脚踩住马镫,极不满意地看着正在收拾猎物的士兵,皱起眉头:“太少了,才这么点儿……”

    去年的这个时候,狩猎成绩堪称辉煌,总共得到了三十多头大鹿,十几头獠齿猪,甚至还有两头毛皮漂亮的白斑豹。

    深知他心意的长子连忙策马上前,凑近鹿丰国身边,劝慰地笑道:“阿爹,不要急,现在还早,咱们再往前走走,鹿群应该就在林子里面。”

    非正式场合,女儿们都光鹿丰国叫“阿爹”,而不是“父王”。他本人也很喜欢,觉得这样做更具亲情。 : :

    “好,听你的,再往前走走看。”鹿丰国笑着点头,拉动缰绳,催动跑马匹向前。

    同样是王室狩猎,北方蛮族与南方白人有着很大区别。野蛮人不像白人那样会派出骑兵前哨在附近寻找并驱赶兽群供贵族射杀。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野蛮人都看重个人能力,只有自己找到并杀死的猎物才能算是收获。

    地上覆盖着一层不算厚的积雪,深度刚好没过马蹄,这点障碍对马来说不算什么。骑队跟随着兴致很高的鹿王继续向前,朝着森林深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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