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节 众议(第 3/4 页)
“我叫光寿,是山源寨的头领。有些人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有些还跟我很熟。咱不来虚的,就直话直说。我是前年才认识大王,那时候山源寨只有三千人,我和你们一样,缴纳百分之五十的粮税,每年地里收的粮食根本不够吃。”
旁边有人点头赞同:“光寿说的没错,我以前去过山源寨,跟他说的没什么区别。”
光寿转身看着发出声音的方向,笑道:“是啊!可那是从前,现在不一样了。山源寨现在有七千多号人,只要再努把力,明年……最迟后年,寨子里的人口肯定能过万。”
大殿里再次一片哗然。
“前年到现在,才三年时间,乖乖……足足翻了一倍啊!”
“不止!你没听他说吗,现在都七千多了。”
“你们别打岔,让他把话说完,好好听听人家是怎么做的。”
光寿很得意,他的确有骄傲的资格:“还能怎么做?当然是跟着大王,一起种庄稼,一起挖矿石吗,一起打仗。”
他说的很简单,却很实在。
能当头领的都不是傻瓜,结合天浩此前发下的族群新规,很多人若有所思。
“我来说两句。”广胜也站了起来,他语调清晰,中气十足:“我叫广胜,是平林寨的头领。我认识大王的时间比光寿兄弟要早一些,算到现在,差不多有四年了。那时候平林寨只有两千多号人。我也想得到姓氏,成为贵族。按照族规,要么寨子里的人口过万,要么有战功,只有这样才能成为贵族。我也想给子孙后代留点儿好处,可是每年缴纳的粮税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寨子里的人吃不饱也饿不死,就这么熬着,遇到饥荒就得杀人,要不就是把寨子里女人卖到外面……”
“那时候苦啊!寨子里到处都是死人骨头,女人根本不敢生娃,因为生了也是白生,没粮食谁也活不下去,最后就是大人孩子一块儿死。我跟寨子里的祭司和狩猎队长商量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想办法改变,另找出路。”
说到这里,广胜忽然变得激动起来:“诸位,你们大概不知道以前的磐石寨是什么样。我问问你们,有谁认识以前的寨子头领孚松?”
零零星星有几个人举起右手。
“我认识。”
“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以前去过磐石寨,我和孚松一起吃过饭。”
“嗯,八年……好像是九年,磐石寨太远了,从那以后我就没听到过孚松的消息。”
广胜脸上的笑容富有深意:“那你们记不记得当时的磐石寨是什么样子,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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