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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一章 破阵(第 2/4 页)

    安德双手握持长戟中段,催动长戟四面八方高速旋转、抽打劈砍,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绞肉机。

    以‘横扫千军’起手清空一片,然后接‘波分浪裂’杀入人群,再变化‘杀戮十方’化身绞肉机,这三路戟法交错运用,安德如入无人之境,胯下战马大白的奔行速度就是他的杀戮速度。

    如果狼骑兵中有勇士持重型武器,也许还能抵挡一二,可问题是狼骑兵的标配武器只有长刀——战狼的负重本来就比不上战马,又要保持灵活性,要是轮着狼牙棒,战狼也发挥不出灵活的优势了。

    长刀这玩意,能挡住五十四公斤长戟吗?

    沉重的长戟对轻飘飘的长刀,偏偏安德挥舞长戟的速度,比狼骑兵们挥舞长刀的速度还要快——尤其是刀还不够长,根本够不到安德。

    安德从头杀到尾、一路血肉横飞。

    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个狼骑兵能突破长戟的杀伤圈子,碰到安德一下。

    ————————————

    珀薇安丝刚刚回头望了一下主战场,再回过头来的时候,顿时吓了一大跳。

    刚才她扭头之前,五百狼骑兵如潮水滚滚而前,嘶嚎之声彪悍野蛮,结果就是扭头忘了一眼的功夫,再回过头来,狼骑兵已经完了?

    杀猪都没这么快好不?

    狼骑兵难道都是废物吗?转眼就死了一半?

    高大的白色战马、烈烈飞扬的红色披风。

    明明只是一人一骑朝这边奔来,可在背后血肉屠场衬托下,却让人有一种血浪滚滚涌来的错觉。

    要知道,那可不是横排的狼骑兵队列,而是五队纵列的狼骑兵大队,除了边上两列幸存之外,中间的三列狼骑兵已经变成一地血肉,狼骑兵与战狼碎裂一地,看不见一具全尸。

    “全体都有,附魔破甲枪,分散队形!”珀薇安丝尖叫,声音都有些破音。

    对方已经冲的太近,精灵白马轻骑名闻天下的骑射技术已经没有发挥余地,只能依靠标枪——至于用长剑弯刀和这位红袍骑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骑兵的下场,珀薇安丝连想都不敢想。

    精灵白马轻骑几乎是大陆上最完美的轻骑兵。

    精灵白马轻骑的战马不叫白马,就叫精灵白马。

    精灵白马带有稀薄的独角兽血统,拥有一定智慧,在精灵森林里,地位更类似于宠物——这是精灵德鲁伊们的生物实验成果,并非独角兽和马匹杂交造成,它们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战马中首屈一指。

    精灵白马智慧较高、和精灵骑手配合无间,论起人马配合,整片大陆上,只有半人马能够胜过精灵白马骑兵一筹。

    精灵白马轻骑身上的护甲,更是精灵森林的特产银丝藤蔓编织而出,论起防御力胜过皮甲、但是略差于锁甲,重量比一般皮甲还要轻一些。

    他们远程用弓箭齐射、中距离用标枪投掷、近距离使用弯刀劈斩,还能迅速脱离战场准备第二次打击。只要不是在避无可避的地方正面对冲,重骑兵根本不会他们的对手。

    两个精灵白马轻骑百人队分开左右、列成纵队向安德左右两侧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标枪严阵以待——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以让全部骑兵展开队列。

    他们并不准备和这位强悍的骑士正面交锋,只要到了合适距离,他们会投掷出手中标枪。

    两侧各有百人,连绵不断的交叉射击之下,两百只标枪还射不死一个人?

    而且这标枪每人仅仅配置一只、专门用来对付重甲骑兵的附魔破甲枪,能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

    能在片刻间消灭半只狼骑兵大队的强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枪’——反正杀了他以后,这枪还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着两队骑兵手托标枪,向自己左右两侧方向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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