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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1章 老迷糊的小秘密(第 2/4 页)

    杨梅的性子刚烈,而且极富正义感,在班里算不上最漂亮的,但却是让老迷糊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老迷糊家在农村,能出县城读书还是因为成绩好考上来的缘故,不过从家里道县城有二十多里路,为了方便求学,就在学校寄宿。

    县城中学的寄宿条件本来就不怎么好,米都是要自己带,饭堂只帮忙蒸熟,菜也是自带。

    老迷糊是地道的农民家庭,加上孩子也多,全家一年就指望着那几亩地吃饭。所以,在整个初中时期,老迷糊在班上都是最简朴的一个,吃的菜都是腌的豇豆加一点点酸豆角之类。

    一到冬天,洗澡都要去饭堂拿热水,热水每天就那几锅,迟了去打水就被人抢光。

    有一回,老迷糊洗了冷水澡,第二天就发烧了。

    杨梅的妈妈,那位善良的语文老师见状,下课之后把老迷糊带回了自己加里,又是捂汗又是煮了一锅的姜汤让他喝了发汗。

    语文老师也怜惜又喜欢这个老实的孩子,老迷糊更是知恩图报,有事没事就跑到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给已经守寡的老师干点家务重活。

    一来二去,老迷糊隔三差五就成了语文老师加里的座上宾,虽然老师家也不是什么富裕家庭,可饭菜比老迷糊从自家带的那些腌菜要好多了。

    所以,老迷糊和杨梅早已经像兄妹一样熟络,俩人也没有那么多歪念头,只是单纯觉得对方挺好,有种安全和温暖的感觉。

    之后老迷糊中学毕业之后,家里的环境已经不允许他再读高中,何况就算读了高中,考大学又是一笔支出,老迷糊的成绩虽然不差,可也没到那种牛逼地可以拿到奖学金的程度。

    作为家中长子的老迷糊最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出门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

    和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贫困家庭的长子一样,老迷糊十几岁就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远走他乡南下打工。

    这几年里,每年回到老家过年,老迷糊都要上门拜谢恩师,也顺道见见杨梅。

    杨梅一直在县中学里读到了高三,她的脾气一直没变,还是那么乐观那么刚烈,那么的大大咧咧又乐于助人。

    不过,他没想到,杨梅居然会选择去当兵。

    几年后,老迷糊的妹妹考上了大学,弟弟也上了高中,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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