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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2章 天下三才和NBA中的两大凶人!(第 3/4 页)

    何况,骑士球迷也说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岁,小什么小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说基德是‘小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说不是认可格兰杰的‘小Y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说过:“尝谓天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天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NBA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十五是第二说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天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NBA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说,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过。

    “Y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才能够得到叶斯的认可。

    所以看到这场比赛在客场以111比169输给西雅图超音速的步行者和格兰杰居然成为第一个得到叶斯‘十四号’原味球衣的球员时,很多人都是相当惊讶的。

    而作为被叶斯授予首件‘14号’原味球衣的格兰杰却相当的激动和感动。

    看着这个时候用无比神圣的眼神看着手中抱着的两件球衣,超音速的球员,这场比赛和格兰杰对位了的球员,不管是伦纳德,詹姆斯哈登,杜兰特或者是阿德托昆博没有任何人的脸上是不屑或者是不尊重的。

    相反,他们每个人看向格兰杰的表情都写满了尊敬。

    “这是一个在球场上把生命置之度外的球员!”

    拼命!

    这个是NBA球员经常说的词,但是什么是拼命?

    很多人只是说说而已。

    但是格兰杰,很明显不是。

    “感觉他现在打球的风格,简直就像是剩下的职业生涯都是赚到的,能多打一场就是多赚到了一场,每一场比赛他都当作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战,这人,太疯狂了!”

    米尔萨普说完之后,就连一向不是很看得起除自己和叶斯之外其他人的隆多都在点头。

    这家伙的天赋实力也许不是顶尖的,但是那凶残的球风……

    隆多觉得,他能现在还站在NBA的赛场上,简直就是奇迹。

    “没有Yes,我本来就不可能有这么辉煌的职业生涯,如果是让我在球场上苟着,积累所谓的提高历史地位的数据,我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去死,为了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小Yes’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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