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 择木而栖(第 3/4 页)
迪乐给了他全约艺人待遇,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持续五年,违约金六百万。
收入初始三七开,三年后视情况浮动。
音乐方面每两年一张个人专辑,每半年一首个人ep。
电视方面第一年保证他拥有客串角色,闲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之后两年保证参与五大卫视电视剧,拥有常驻角色;最后两年则为他争取主演。
电影方面,担任迪乐网络大电影的主要角色。
其他就是各种零零碎碎的条约,霍克还来不及看。
比如说工资,没有哪个明星是拿着公司的基础工资过日子,真这样的话那就是糊出天际。
总而言之,比起张乐晨过年后和迪乐签的那份七年约好了太多。
但霍克完全不想考虑。
从楚易妍找他要酒会请柬,再到她如穿花蝴蝶般在两次酒会上奔走的表现上来看,迪乐不具备产生巨星的土壤。
良禽需择木而栖。
“谢谢马副总。”霍克刻意把那个‘副’字说的很小,“我会把合同拿回去仔细看一看,反正现在和迪乐的经纪约还有一年多,有的是时间。”
迪乐对于偶像组合的热度估计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由于霍克个人对组合热度评估带来的偏差早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这种两年限定组合,大多数成员本就有自己所属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本身就十分复杂。
就比如迪乐之于霍克更像是个临时代理,而不是正式公司从属。
比如说这个两年经纪约,只要霍克承诺完成两年团队活动,其间就算换了公司违约金也才一百万。
当然偶像团队这两年的收入分成需要新公司和迪乐互相协调,那又是另一件事。
所以说霍克真不急,马副总倒可能有些心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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