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看我这回吓不死你(第 3/4 页)
余超出了门,正说去找父母,问问他们要不要出去逛逛,还没等找到人就看见一个中年妇女在那训自己的小孩。
“你个死孩子,哪寻摸来的麻雀?都已经死了,你不马上给扔了,还拿在手里玩。万一要是沾染了什么细菌,你当去医院一次不费钱啊,快给我扔了,回去写作业去!”
小孩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虎头虎脑的,捏着麻雀的腿不说话,就在那生闷气,明显不想扔。
“我说你听见没有?想挨揍是不?”
小孩哭哭啼啼地求道:“那我先把它的爪子给切下来再扔行么?我们班就有个同学有这个,手一拉爪子里的经,这爪子就能活动,可有意思了!”
“啪”
“有意思个屁!小小年纪就那么残忍,你可别跟他们学,好好学习才是正道。快给我扔了,回去洗手,你爸说了,等会要带我们出去玩。你不听话就不带你去了!”
小孩一听,哪还管什么麻雀不麻雀的啊,手一扬直接将麻雀给扔进旁边的绿化草地里去了。
中年妇女又骂了他几句,还教育他以后扔东西一定要扔进垃圾桶了,却也没去将麻雀捡回来,就这么领着小孩走了。
呵呵,有意思,那小孩说的东西,余超小时候就玩过,现在回想起来,真没啥意思。闻着腥臭不说,就是拿出来显摆下,不用两天就会神奇消失不见的。
余超摇摇头继续往前走,突然朝绿化带里看了看,然后又四处瞅了瞅,迅速钻进绿化带里,将那只死麻雀给捡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家赶。
虽然只是个想法,并不一定能行,但这麻雀哪没有,见惯不怪的,风险几乎没有,如果真能成,那就太好了。
回到家后,余超将麻雀和一张纸人放在一起,想了想,狠下心来,找了根针,刺破左手中指指尖。
望着那一点鲜红滴落在纸人上,余超赶紧将手指往嘴里放,又吐了口口水出来,贴上邦迪。
么单,这可是一滴精血啊!
都说十指连心,一个人的心血可不多,那是血中之精华所在,谓之为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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