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0章猎鹰出现(第 3/4 页)
轰隆!
“卧倒!”
络腮胡的男子,看到同伴将地雷拔起,莫名手臂一阵鸡皮疙瘩冒起。
这是他在战场上培养出来的危机感,只要面临极度的威胁,就会莫名惊起一股冷意。
将其他人推开,飞快卧倒在地上。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两名特种兵当场阵亡,身上冒出了蓝色的烟雾。
“可恶!”两名战士的特种兵,愤怒无比,拳头狠狠砸在地上。
身高两米的络腮胡男子猛然站起,远远一看就如同棕熊一般,此刻怒吼起来“竟然敢暗算我们沙漠猎鹰!”
“给我追,我要这些人都留在这里!”
这支队伍,正是连罗斯克斯都非常看中的隆美尔手下的突击队。
队长就是这名络腮胡男子,代猎鹰。
这支队伍跟其他队伍不同,没有小鲜肉,清一色都是络腮胡大叔,平均年龄都在30岁左右。
其实原因跟作战能力有关系,特种作战不是拥有高超射击技术出色的观察力和良好的体能就行的,还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战场应变能力战斗经验等等。
年轻的士兵在体能上必定是比大叔要强很多,但是论心理的成熟程度,还是大叔更胜一凑,所谓“越老越妖”“姜还是老的辣”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真实的战场上,丝毫容不的马虎,如果因为年轻气盛,冲动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会整体影响到战场的布局,而沉稳的大叔士兵则极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它们就像一只躲在暗处的毒蛇,等待到机会之后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
所以拥有过硬的技能广泛的学识冷静沉着个性指挥统筹战略能力强大的抗压能力以及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才是特种部队中最强大的士兵,比较年轻的士兵进入西方的特种部队,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个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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