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想做个好人(第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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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它太过冰冷太过无趣。也从未觉得,生命有什么值得敬畏之处,因为它实在太过于脆弱和短暂。”
“很小的时候,我便见过战争过后,横陈满地的尸骨,和被鲜血浸染成红毯的雪原。也见过落雪的长街上,怀抱着婴儿的母亲跪在几名军装大汉脚下哀声哭求,可她怀中的孩子还是被无情夺走,重重摔在地面,温热鲜血融开一片积雪。在哭声中那衣衫凌乱的母亲,被那几人淫笑拉扯着离开。婴儿尸体旁边,是胸口被破开的父亲尸体。”
“老黄牙总和我说要懂得生活,这样才会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所谓生活,得先有‘生’才能‘活’,既然连生存下来都已经是一件无比艰难的事情了,谁会有心思去考虑该怎样活。”
“后来,在我学会了杀人这种事后,几年来,我为了活下来的确也杀了很多人。有姜国人,有夏朝人,也有或许不该死的女人和小孩。老黄牙说我那时候简直就像个怪物,让他都觉得害怕,稚嫩的面庞不带一丝怜悯,看向那些尸体时的目光,就像是看待屠宰场的家畜,无悲无喜。”
“以前我没得选,但是现在战争结束后,我想做一个好人。所以我很努力地去看那些枯燥无趣的书籍,很努力地想要参加春试大考出人头地,走出像老黄牙曾经所说的,光明而灿烂的人生道路。”
方修目光平静,望着面前将要出手,终结自己性命的云焕仲。
“不过我还是错了,要是早知道今夜会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宁可一辈子都窝在黑暗里。因为我不想死,也确实很怕死。”
“不过,既然注定了要死,我方修骄傲着而生,自然也要骄傲着去死!”
这句话说的掷地有声,颇有气势。
然而,气势是有了,可给旁人更多的感觉,更多却是悲情与可怜。
“就不劳烦神将阁下来动手了,我自己的命,还是我自己来取走的好。”
方修自腰间抽出一把短匕,匕柄装饰精美,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处,在不知是夏朝还是姜国的小军官尸体上,所搜刮出的战利品。
灯光照射匕身之上,映透出冷冽的锋芒。
见到他的举动,场内众人顿时明悟了那句“我自己的命,自己来结束”的意思。
至死都这么骄傲着,认为这世间,没有人有资格取走身为世间第一天才的他性命,除了自己。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未完成之事,将提起的匕首重新放下,然后脚步踉跄地朝大厅西北角落位置走去。
……
汪辛丑站在大厅的角落位置,身为一名普通文官的他,哪里见识过这样的血腥场面,脸色苍白一片,若不是怕失礼,早就先行告辞离开了。
作为一名看客,他从未认为,这次的事件和自己扯上关系。
可现在,那满身鲜血模样骇人的方修,却正一步步朝自己走来。
“快……快杀了他!”
汪辛丑扯着嗓子惊慌叫囔着,就像是一只被扼住脖子的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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