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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更新和女主(第 1/2 页)

    说两件事,第一件,春节事多,更新艰难,对等更的书友说声对不起,稳定更新要到初五以后了,每天两更还是三更待定,也会定下固定的更新时间,到时会在章节里说的。

    第二件事,关于女主的年龄问题,看到本章说和评论,作者挺纠结的,先上几段资料。

    资料一,越王勾践曾颁布法令,‘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ps:男子二十,女子十七,不结婚父母就有罪。

    资料二,南北朝时期,国家法令规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ps:女子十五不嫁人,家人就坐牢。

    资料三,汉惠帝刘盈颁布的政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ps:刘邦制定汉朝人头税标准,每人一年一算,一百二十钱为一算,也就是女孩十五岁不嫁人就征收五倍的重税,当时一石(120斤)粮食一百钱,亩产也就一二百斤,也就是女子过了十五不嫁人就要多交三四亩地的所有收成。

    资料四,唐太宗时曾下旨,‘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

    ps:要是本地的结婚及时,单身的数量少,人口增加的快,优先升官,反过来就降职撤职。

    资料五,唐太宗颁布的《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中有写,‘男子二十以上,女子十五以上未嫁娶的,由州县地方官员负责以礼聘娶,因贫穷无力婚娶的,由邻里亲近的富有之家资助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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