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曹军冒进(第 3/4 页)
曾有人说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其实曹操原本是想做能臣的。
公元174年,二十岁的曹操被举为孝廉,担任郎官。
孝就是孝子,廉就是廉士,一个人如果被举为孝廉,那么他就有了做官的资格,就好比现在你有了一个学历、有了一个文凭你就可以去考公务员。
汉代的官制,皇帝要从亲贵子弟当中挑选一些大家认为道德品质、思想表现和外部形象都比较好的年轻人做郎。
郎这个字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年轻人或者小伙子,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侍卫,实际上到宫廷里面去做郎,也就是做皇帝的侍卫,因为这个皇帝的侍卫是要在皇宫的走廊里站岗的,所以他称之为郎,侍卫长就叫做郎中令。
那么在皇帝的身边做了郎就参与了帝国的政治,耳濡目染可以得到锻炼,所以做了郎官以后很快就可以去担任别的官职,这是汉代培养干部的一种方式,在皇帝身边,它不过是走向仕途的一个资格和阅历。
那么曹操举为孝廉,担任郎官,这就向仕途迈出了第一步。
再加上曹操是朝中有人,曹操的祖父曹腾是皇上信任的宦官,曹操的父亲曹嵩也在朝中为高官,所以曹操没过多久就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
洛阳当时是帝国的一个县,但是是首县,因为洛阳是东汉王朝的首都所在。
汉代的这个制度,县一级的正印官,就是一把手,大的县叫县令,小的县叫县长,县令和县长有两个副手,一个叫丞,一个叫尉,丞负责的是民政、财政,尉负责的是军事、治安。
但是洛阳是一个大县,它是首县,所以它的尉不是一个人,曹操是担任洛阳尉当中的一个,负责北部地区的治安,叫洛阳北部尉,他的级别是秩四百石,也就是说曹操担任的是一个副县级的公安局长。
当然,洛阳北部尉这个职务是不好担任的。
为什么呢?
因为洛阳是京都所在,是帝国的心脏。
这个地方满城都是冠盖,都是权贵,这些权贵和他们的家属,和他们的子弟,和他们的仆人,从来都是横行霸道的,从来就是不把王法放在眼里的,从来就是要为非作歹的,也从来就是没有人惹的起的。
可是首都地区的治安是不能不维护的,怎么办呢?
所以非得有一个特殊的人,这个人得不信邪,这个人还得有很多鬼点子,能够治住这些权贵,必须有这样的人去担任那个副县级的公安局长才镇得住这个地方。
而曹操恰恰是这样一个人,胆子又大,点子又多,谁都不怕,愣头青一个,所以说他去当这个副县级的公安局长那是非常的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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