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制度(第 3/4 页)
“好了,闲话少说,我这话没别的意思,族里收回那些田,是为了保住那些田,而不多留给你钱财,也是为你考虑。”
“一来,你一稚子,保不住那些田,二来,太多钱财反而会惹来觊觎·······大体上,族里规矩还算是出于善意,存的是一片拳拳爱护之心,总是不会平白吞没了族里孤寡老幼的财产。”
讲到这里,林志清自己就笑了起来:
“以往也不是没有心怀怨念,以为不公的族人,不过等到成年时,都会归还田亩,这些年的收益族里也会补上,再说开其中究竟,也就都懂了········他们可没你争气,不到十七,就做出了好大一番事情!”
听了这些话,林正阳确实心里舒坦了许多。
从家族的观点看,这方面处置,确实没有太大问题。
父母双亡的稚子,几乎没可能保下那些财产。
不说外人,就连同族中人,岂有不眼红那两百亩田的?
不要以为两百亩少,十五亩就是一公顷,真见到了就知道两百亩到底有多大了。
《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这言:“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
这是指亩产粟1.5石。
《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锺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
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锺,即亩产10石。
1石合0.333市石,折成后世,1市亩产粟1.524市石,1市石粟重135市斤,即当时亩产粟205.8市斤。
一家“百亩”,合后世市亩32.8 亩,则一家总收获的原粮相当于今市斤6750斤。
此世大夏,风调雨顺,各地都有地祇看顾,更有风雨之神,因此一亩能收获三百斤到四百斤粮食。
一百亩就是三万斤到四万斤粮。
按粮价十钱一斤计算,每岁产出怎么也能换到四五十万钱,折合白银就是四百两。
这已经是非常大的一笔收获了。
即便还需要交税,而粮价也有变动,这也是能让人眼红的一笔财产。
论收益稳定,堪比地球上现代的房地产。
稳定,保值,租出去就有收益。
在当下人眼中,两百亩上好的水田,就等于北上广的一套几百平的好房子,其价值实在不菲。
这等财产,放在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手里,就连林正阳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也难怪族里会出手。
族里真不管不顾,早晚得有人动心。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早慧,也不是每个稚子都是开挂的主角,能在群狼环伺的处境下保护自己和财产的。
正确的做法,反而就是林家这样,先收走田地,给予照顾,等其长大成年后再发还,并补上这些年的收益。
当然········有些话林正阳和林志清都没有说,心下都是很清楚。
制度虽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未必不会变味。
发还的田亩,肯定不是原先那些,两百亩田地,换个人来,或许拿到的就是一百亩中田、一百亩下田,甚至是一些不长庄稼的芦苇地、沼泽地·······
“你先取童生,又成鬼仙,如今入道,又能建庙,我心里实在是欢喜·······几乎看到了我家兴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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