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四十三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第 1/2 页)

    所谓“平头哥”在洪弈前世叫做蜜獾,因为他那头铁的性格,被称为自然界的二愣子,在网上簇拥很多,又被国内的众多网友称为“平头哥”。

    洪弈前世看过一则关于平头哥的报道,让他至今都印象深刻,说是某家动物园里的狮子隔着电网吼了平头哥几句,然后平头哥觉得自己被挑衅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乎当天晚上就挖洞到跑到隔壁去找狮子打架,要不是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差点就被咬死了。

    平头哥被叫做蜜獾也并不是说它长相甜蜜,而是因为它很喜欢掏蜜蜂窝,吃蜂蜜,同时还会吃蜜蜂的幼虫。而蜜蜂也不会惯着它,死命的蛰,但是平头哥的皮毛特别厚实,完全可以一边顶着群峰的蛰,一边吃它们的蜂蜜以及幼虫,纵使有小部分蜜獾会被蛰死也依然阻止不了它们掏蜂窝的冲动。

    同时,这物种的毒抗性还很高,所以很多毒蛇包括眼镜蛇都成了它的食物,即便被毒蛇咬了,趴着睡几个小时蛇毒也会自然分解,醒来后继续吃……

    可以说,平头哥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即使是狮子豹子这样的猛兽也不愿意招惹它,因为它的皮糙肉厚,以及极高的灵敏度,就算是狮子想咬死它也得花上两个小时,猎豹之类的就更久了,关键是咬死了还没办法吃,一个不好还会被它反咬一口。

    如果真要说它的天敌的话,那就是它那作死和叛逆的性格,“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是这物种的信条,只要被挑衅了,不管对手是谁,它都想着要和对方干上一架。

    你要说它记仇吧,抱歉,我平头哥几乎从不记仇,因为我有仇都是当场就报。

    没错,洪弈仔细观察了很久,他可以确定下方那个被三十多个妖族帮派份子包围的正是一只成为妖族的平头哥。

    这下,洪弈倒是很好奇这作死的种族究竟是怎么在妖界里存活下来的,在前世的地球上平头哥可以说是横行无忌,可在妖界呢,要是依然保持那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性格,能存活下来才真叫一个奇迹。

    当然,这倒是洪弈想多了,任何一个种族能存在多年自然有他的道理,平头哥性格的确愣,但并不是真的傻,实际上蜜獾还是很聪明的。

    它会挑衅狮子这样的猛兽,这和它的眼睑是弧形的有关,也就是说,在它的眼里,狮子其实和它差不多大,异样的视角,带给了它一种蜜汁自信,那就是,我能打赢!

    是的,平头哥的勇猛实际上是因为它眼瞎,成为妖族以后,平头哥当然不会傻乎乎的随意挑衅比自己强很多的妖族,但那种深入骨髓的蜜汁自信还是深深的影响了这个物种,很容易就产生在同阶之中我无敌的错觉。

    只要是与自己处于同一境界里,比如说都是妖兵境的妖族,哪怕对方比他高几个等级,平头哥也会有种我能越阶而战的自信,并且真的会和对方打一架。

    而且这种自信并不是白给的,高物抗高魔抗的平头哥是真的强,只要对手不是那种特殊血脉的妖族,一般等级差不多的妖族还真打不赢它,就算等级力量都强些,也拿他没什么办法,人家打不赢还能跑。

    洪弈眼底的这只平头哥应该是被算计了,对方几十只妖把他围堵在这里,一拥而上的话,他根本跑不了,而且位置狭小,完全只能硬碰硬地用身体刚。

    对于绝大多数妖族来说,最强大的武器还是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爪牙胜过很多的金属武器,一般的弓箭甚至不能破开它们体表的防御,越是原始野蛮的战斗方式越能发挥出他们的身体优势。

    -->>(第 1/2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诡秘:从阅读者开始 鸿蒙霸体诀 人族镇守使 皇修 这个体质便宜卖 万妖圣祖 大荒剑帝 灰烬领主 超品渔夫 全民领主:我的亡灵会裂变 校花的贴身高手 武道丹帝 我有一身被动技 极道剑尊 明尊 龙渊剑神 九星神龙诀 修罗武神 万古第一神 异度荒尘
最多阅读 万相之王 从军行 我的好女婿 夜无疆 只是对你认了真 魔王 最强升级系统 神农道君 皇修 凌天剑帝 甜牙齿 我们反派才不想当踏脚石 龙渊剑神 九星神龙诀 九龙归一诀 仙府种田 道爷要飞升 万世之名 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 恐怖时代:我,城隍,开始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