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劣质高跟鞋(第 2/4 页)
我做贼心虚地强调。
当然,当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一炮走红的时候,我是曾经动摇过,也幻想着一夜成名,成为百万富翁乃至千万富翁的作家。但是这十多年来,我得过最高的稿费就是500块钱,而我熬一个晚上帮财政局写个汇报材料,稿费就是三千。
我很现实的。况且,我怎么舍得丢掉记者这份工作呢?这份工作是何等的来之不易啊。
……
1993年,我取得了中文专业专科文凭,应聘到一家公司当文员。
正在读大学一年级的杨梓突然来找我,说《都市报》正在找招聘记者,叫我赶紧去报名。
我才是一个专科生,能在公司当文员,拿到三百元的工资,我已经很知足了,怎么还有胆子去应聘报社的记者?
记者,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无冕之王,我有那个命吗?
“可以的,哥哥的文笔那么好,当记者都大材小用了,你应该去当作家。”
那时候的杨梓,一如既往的小巧动人,温柔婉约。
我还是摇着头,心里充满着虚无的向往,但是我必须面对现实。
“要不,你把身份证和毕业证交给我,我先去给你报个名。”
杨梓仰起如花的笑脸,我似乎看到了春天。
五天后我去考试。
三天后,我却不敢去看公布的结果。
我考试的时候就发现,这次招聘只要六个名额,却有两百多人参加了考试,很多都是名牌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而我才是一个大专生,供职的这家公司,其实就是一个洗烫店,所谓的文员,其实就是每天在门面开具收衣服的单据,按照惯例在单据上注明“领袖藏黑难洗尽,xx处有黄黑斑点,毛球难除”,以及什么地方有个破洞,那件衣服少了扣子之类,避免顾客取衣服的时候发生纠纷。
我这样一个打工仔,居然也想去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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