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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方志同(第 2/2 页)

    “你怎么知道我是新来的。”这个年轻人长的颇为清秀,白净的脸上还长着几颗青春痘,看年龄也就十八九岁。

    “这还不好猜,年龄小,吃剩饭,去办案只能站门口望风,哪个老油条能混到这份上。”耿朝忠边说话边开始啃馒头,筷子动起来犹如风卷残云,没几下一个馒头就下了肚,桌上的菜也少了一大半。

    那小伙儿一看急了,也不再矜持,赶紧拿起筷子把白菜里的肉夹了几块,否则不用一分钟,桌上所有的东西都得清洁溜溜。

    “兄弟,你这吃饭速度不行啊,要是去当兵,不被打死也被饿死。“说话间,耿朝忠已经两个馒头下肚,前后都不到两分钟。

    “我又不去当兵,我也不想当警察,披着一身黑皮天天欺负老百姓,算什么英雄。”

    “呦呵,你还挺有节操,一样米百样人,你就不能当个好警察?”耿朝忠几口把第三个馒头咽下去,把盘子一推,示意吃完了。

    那小伙儿看耿朝忠不再跟他抢饭吃,松了口气,又开始慢条斯理的细嚼慢咽。耿朝忠也不着急,坐在那儿慢慢等他吃完。

    大概又用了5分钟,这兄弟终于吃完了午饭,看到耿朝忠还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擦了擦手,伸出手要跟耿朝忠握手,同时说道:“我叫方志同,你呢。”

    “耿朝忠,耿耿忠心的耿,忠心耿耿的忠,朝天开枪的朝。”耿朝忠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感觉这小伙儿手上细皮嫩肉也没啥老茧,看样子是个童子鸡。

    小伙方志同笑了一下,似乎被耿朝忠的自我介绍逗乐了。他在所里就是一个异类,虽然没人敢欺负他,但是也没人把他当回事儿,属于可有可无的那种。现在有个人过来跟他交朋友,让他觉得多少有了点尊严。

    耿朝忠也觉得这家伙挺有趣的,细皮嫩肉的感觉像个文化人,却跑来当警察,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

    “哎,我就叫你小方了,我说小方同志,你呆这没少受欺负吧,别怕,以后哥罩着你,有啥事跟哥说,哥统统给你摆平!”

    耿朝忠摆出一副义薄云天的姿态,自己在军校里也是做惯小弟的,难得当回大哥,让然要有大哥的样子。

    方志同一愣,哪有一上来就抢着当大哥的,不过看样子以后总算有个能说话的了,也就低头默认了这个便宜大哥。

    “走,跟哥出去溜达溜达,晚上哥请你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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