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第 1/4 页)
“你嫂子总担心我,恐怕过不了多久我就得被迫换地方开店咯。以后不敢在大学城里开书店,免得你嫂子吃醋。”
李月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一天。
林店长从十年前就开始在这个地方开店了,她以为一直到她毕业,都能见到店长。
看来林宥是真的爱着那个姐姐。
李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舍不得店长走,所以给林峰告白了。
对,没错,做了她几年来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实实地告诉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后假装在那个姐姐面前告了白,然后带着林峰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但是林宥还是走了。
而林峰这个污点却永远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帮我个忙好吗?假装我的男朋友,我会在苏姐面前给你告白,然后你答应,我们一起去参加林宥和苏姐的婚礼好吗?”
这是李月的原话,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初林峰坚定地点了点头。
当初单纯的李月还尤其感动,没有错对这个小子,耿直!
然而这个小兔崽子,却好像得了失忆症,自觉地把假装两个字忘掉了。
从此以后,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谓的狗皮膏药,甩也甩不掉!
这也就算了。
重点是,这小子,断了她无数姻缘。学长、班长、老师、保安?甚至连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这无辜的表情,这令人绝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这脆生生却让人头皮发麻的“学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亲人,以至于她家的狗!
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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