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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章 六月天 三(第 2/4 页)

    当然,那是在原本时间线上。

    顺便说一句,林觉民就义之后,家人把祖宅卖了避难,买主叫谢銮恩,他有个孙女就是谢婉莹,冰心长大了后曾经写文章追忆过自己的这个故居。

    这其中冰心最加以讽刺的便是“我们太太”,文中的“我们太太”是一个受男人环绕,爱出风头,工于心计的女人。可以说,身边的男人她几乎都能轻易地“玩弄”于股掌之间。

    不用问了,“我们太太”的原型便是林徽音。

    实际上呢,小林子确实有那么一点虚荣,那么一点自恋,那么一点“红颜祸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一位美貌,聪明,有见识,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分子女性有这些“毛病”也算是正常。

    享受被异性仰慕的感觉绝对是人之常情。

    知道自己美貌的女子又怎么可能不爱自己呢。

    最关键的是,这位红颜祸水在婚姻这桩女人最大的事情上做出了冷静且理智的选择。

    说句真格的,在民国才女之中也就林徽音可以说是生活完满,家庭幸福。既没有遇人不淑,也没有红杏出墙,几乎可以说是“perfect”的一生。

    然而,一向很受欢迎也知道自己很受欢迎的林徽音被我们袁大师这一番做作给弄得芳心缭乱。

    自她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六岁之后,第一次见到视自己如无物的男子。而且这个男子明显不喜欢男子。

    在人家眼里,自己居然、居然、居然还比不上自己死掉的两位堂叔。

    而且这位男子又这么英俊,不但小说和诗歌写得这么好,就连舞都跳得那么帅气……

    林徽音心头是五味杂陈,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很好地遮掩自己的情绪,这脸色自然好看不起来了。

    “菲丽丝,你别生鸿渐的气啊。”徐志摩也有点看出不对了,忙劝道,“你不知道鸿渐这个人吧,就是、就是、就是……”

    不知道该怎么说的他一拍巴掌道:“鸿渐曾经写过两句诗,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我知道,这是他写给自己未婚妻魏明珠小姐的。”林徽音语气有些酸溜溜地说道,“那也是一位大美人。”

    实际上,袁魏结亲在英美华侨界那也一桩轰动一时的花边新闻。

    魏明珠小姐这样的豪门千金也是有蛮多爱慕者的,如果只是单单被我们的袁大师给拱了也就罢了。

    然而,魏小姐那是自己送上门哭着喊着要嫁给袁燕倏,还当场破门出教。更夸张的是,她居然答应自己老公可以养外室。

    当这个消息传回英国的时候,多少人的眼珠子掉在地上啊。

    不过后来袁大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也就越来越多人的认为魏小姐实乃一位识英雄且重英雄的奇女子也!

    林徽音本来还觉得魏明珠白长了一张漂亮的face,原来只不过是个花痴。现在她终于认识到了人家花痴也花痴得非常有道理呢。

    “我们也跳舞吧。”徐志摩提议道。

    林徽音也不好扫了自己男伴的性子,点头同意之后,两人也开始“蓬嚓嚓”了起来。

    一曲奏罢,舞池中人礼貌性地鼓了鼓掌,便三三两两地聊起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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