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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5章 菜鸟玩枪(第 3/4 页)

    小丫头双手持枪,瞄准前方,每开一枪就稍稍停顿一下,打得非常认真,而且看她的样子,可一点都不像菜鸟。

    很快坎迪斯也打完了一轮,把靶纸摇了回来。金沐晨凑过去一看,不由得一阵汗颜。

    他刚刚的成绩也不过是大半命中目标而已,再看看人家小丫头,不过才开了二十几枪,不过却枪枪命中要害。

    她的靶纸上面的着弹点基本都是在胸部和头上那些要害部位,人家的准头可要比他高得多。

    “哇哦!真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射击高手。”

    “也没什么啦,其实我以前也经常玩枪,告诉你个秘密,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才六岁,那时候我父亲经常带我去靶场。”

    小丫头说话的时候故作淡定,但是金沐晨却听出了她那炫耀的味道,不过再一想她们家以前是干什么的,倒也释然了。

    人家老爸本来就是军人出身,后来还自己开了一家安保公司,枪对她们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

    坎迪斯要是不会玩枪,哪才是怪事。

    接下来金沐晨有试射了m9和格洛克,和1911比起来,这两把枪可要好操控的多。

    m9原来就是意大利的伯莱塔手枪,在港式英雄片中经常亮相,金沐晨对这把枪也非常熟悉。

    这把枪和1911比起来,只能用中规中矩来形容,后坐力不大,着弹点很集中,各方面都显得很均衡,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美军才会选用它来替代1911吧。

    而三把枪里最好用的当属格洛克,他挑的这把是格洛克17,枪体宽度和m1911一样,都是三十毫米,但是拿起来却舒服得多,不光是因为枪的整体分量要比1911轻,主要还是因为这枪的人体力学设计,让握柄握起来显得非常的舒服。

    而且自动模式也非常好,火力迅猛,威力不俗,端的是一把好枪,就算金沐晨是个初学者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回到店里,金沐晨直接对那中年老板说道:“老板,这三把我要了。”

    金沐晨选择的是m1911和格洛克,还有坎迪斯刚刚用的那把斯密斯维森m60,买枪可不能光想着自己,给坎迪斯准备一把用来防身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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