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翻脸比翻书更容易(第 2/4 页)
好声音还只是其次,这一句话无疑是告诉了韩艺,两市选择站在了元家那边。
万季春道:“真是抱歉,我真不想这么做的,但是行会那边不断的在向我施压,我实在没有办法,我。”
说着说着,他也是一脸苦逼,其实他喜欢跟韩艺合作,因为在合作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一种平等的对待。从利益上来讲,元家的好声音肯定会放在他们自己新酒楼,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没有办法,他们必须遵从行会的决定,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赞成站在元家那边,他也没有这个胆,一个人站在韩艺这边。
韩艺沉默片刻,突然道:“但是我们北巷与两市有合作约定的。”
万季春讪讪道:“咱们之间的合作,是比较宽松的,而且上面写明淘汰赛再商量。”
当初韩艺在跟万福楼商量的时候,因为元牡丹的新酒楼,合约写的非常灵动的,韩艺当时是考虑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面,他当时也没有料到今日的情况。
万季春又道:“而且就算有契约,也——也没有什么用,得月楼那边恐怕也是跟我一样,不得不停止与你们的合作,他只需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搪塞过去。”
“搪塞?”
韩艺稍显激动道:“白纸黑字也可以搪塞过去?”
万季春讪讪道:“这只是我以为,我——我也不清楚得月楼那边会怎么做。”
韩艺愣了好半响,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说着,他微微一笑,道:“万掌柜的苦衷,我能够理解,不管怎样,还是非常感谢万掌柜能够过来跟我说一声。”
心里却泛着无奈的苦笑!
其实他与贾四母、两市都是有合同约定的,问题就在于,中国的契约是不受律法保护,契约不是律法。
中国古语有云,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也就是说官有他的政策和律法,百姓之间有自己的契约。
这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的,法是法,契约是契约,不相干的东西。
唐朝还算是比较重视律法,但主要也是针对借贷契约,是有明文规定,但是惩罚不重,最多就是打几板子,不具有强制性的。
因为在中国古代契约的意义,是两个私人之间建立起的联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人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律法不会强制你履行契约上面的行为,你主要还是得靠自己去想办法,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合同双方人的阶级关系,地主要百姓偿还,那是用尽各种手段,逼的你还钱,他有这个能力呀,就好像当初王宝比韩艺还钱是一个道理,但是百姓要地主偿还,没有能力,那只能哭,只能求。
而且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古代的契约,建立的是双方人联系的起点,是一种尝试,我们来合作吧,就这么简单。但是欧洲那边,契约包括起点,也包括终点,将双方的关系都给定死了,如果不还的话,就怎样怎样,都是有律法效应的。
欧洲那边的契约就是律法,甚至高于律法,是具有绝对权威性的,但是中国古代不是这样的,官府整天要修水利,要鼓励百姓去种田,要盖官衙,谁有工夫帮你要钱,这不是浪费朝廷的钱么。
这都是因为欧洲自古就重商,重商你就得重视契约,中国自古重农的,当然重视水利,对这方面强制性就非常少。
在中国古代君子之约比契约要更加可靠。
因此只要得月楼那边动点脑筋,就可以将他们的白纸黑字变成废纸,韩艺没有一点办法,你告官府的话,官府也帮不了你什么,元家那边还可以保,那就看谁的势力更大,等于将政治势力拖入商业竞争了,这绝非明智之举。
这也算是韩艺的报应。
他以前多次进行商业诈骗,契约对于他而言,就是赚钱的工具,如今他转行了,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但他也只能接受现实,不过他从中看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目前的契约无法保证契约双方的利益,在利益面前,什么契约都成了狗屁。
随着两市的背叛,北巷这一回真的是要面临四面楚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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