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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红尘故旧(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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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在码头上跑的人,都喜欢论辈排行,比如有的人明明叫叶大富,大家却不叫他大富,而叫叶二,有的人明明叫赵魁,大家却叫他赵五。

    叶二,赵五,光听名字就知道他们一定很熟悉,如果他们之间再发生一点不得不说的故事,那么这种对彼此的记忆一般都会很刻骨铭心。

    青年没有等待他们的答复,转身下楼,身体诡异的摇晃了两下,消失在人群中。

    后方传来人们惊恐的尖叫,好似见到了鲜血和死亡一般。

    ……

    叶白没有杀卢笙,甚至没有对他做任何事,毁掉居住的洞府后,便带着小灵狸穿越界门,走出连云山脉,回到了故乡江州。

    江州以鱼盐而闻名宋国,甚至有富甲天下的美称,步履所至,皆是一派繁华景象,沿街遍部了各色商贩,水果,笔墨,吃食,说书艺人,杂耍团体,应有尽有,叫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当叶白走在江州的每一条街道,他的心中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安宁。十数年后,再回俗世,让他更加深刻的感悟仙凡之别。虽然他还只是个小小的炼气修士,甚至在这江州城中,他都能感觉到几股他难以抵抗的强大气息。但是心胸,眼界,阅历,各方面的增长,令他首次生出,举手投足之间,可改变一切的掌控感。

    燕老刀和赵五,是他心中长久以来的一个执念,杀了两人后,叶白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欢喜,或者激动,原来二人只是轻轻掸一掸便可拂去的灰尘,只是晚了十来年才做而已。

    寻到当年的坟墓,拜祭完了爹娘,叶白站在秀水街上,吃着金黄的煎饼果子,目光却是落在左侧的一家布料行里。

    布料行的掌柜,是个三十多岁的胖子,笑容可掬,八面玲珑,迎来送往着一个个客人,抽空还给身边挺着大肚子刺绣的媳妇儿倒了杯热茶,一副恩爱模样。

    媳妇儿没有接过茶杯,因为她正好奇的看着门外街上的青年男人,那个背剑的男人一直盯着她的老公看,目光温和,充满笑意。

    胖掌柜见老婆有些走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除了来来往往的人流,并没有特别的东西。嘟囔道:“看什么呢?这么出神。”

    媳妇回过头了,白了他一眼,摸着肚子,满面笑容道:“没什么,孩儿刚刚好象踢了我一脚。”

    “真的?我听听,我听听”,胖掌柜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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