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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小憩(第 1/2 页)

    葛兰坐在火堆边,不像其他人,在火堆边守夜时经常会凝视着火焰发呆,作为一个盗贼,没谁能比他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眼睛,虽然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受到损伤后是否会随着又一次死亡而新生——他将在炭火上压了两根新斩下来的粗壮树枝,将火焰压制到奄奄一息的状态,刺激着那双更适合在黑暗中生存的眼睛的亮光也随之消失,原本围绕着火焰打转儿的蛾子与其他虫子在失去追逐的目标后慌乱无措地翻飞,有几只差点撞到了盗贼的脸上,盗贼的指尖轻而易举地捉住了它们——这些小虫给他百无聊赖的守夜时间带来了一点趣味,盗贼就像那些品性恶劣的孩子那样一只只地撕掉了它们的翅膀,然后用脚尖把它们推到黑乎乎但仍然十分烫热的炭灰堆里,蛾子发出人类无法听见的尖叫,炭火残留的温度将它们活生生地灼熟,散发出比鱼和蘑菇更诱人的香气。

    葛兰在烧完所有的蛾子后又将视线投向那座村庄,小溪在低凹的洼地聚成了一个小湖,然后又从湖里延伸出去,继续向前,村庄就在距离小湖大约三里不到的地方——盗贼估测着他们为什么不将村庄与小湖靠的更近一些,不单单是为了取水方便。湖里的鱼是该地领主的财产,但仅限于一些如同鳗鱼这样的珍贵鱼类,如果只是乘着黑夜降临,悄悄地潜入湖里捞走一两条小鱼的话,性情较为宽宏的领主是不会和一个平民斤斤计较的——或许是因为这个小湖同样毗邻树林,树林中生活着一头带着小熊的棕熊,还有别的他们未曾见到的野兽,它们很有可能走到湖边喝水,为了不至于让就算不那么饥肠辘辘的走兽们在喝完水后兴起加顿夜宵的念头,距离远点应该是个较为明智的念头。

    村庄里的人们是不会在黑夜中继续劳作的,即便是低劣的黑油对这种地方的平民们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遑论蜡烛;而且村庄的周边没有修整过的道路,也就是说商人很少会到这儿来。当然没人会卖给他们那些东西,也不会收买他们的女人纺的线与做的刺绣活儿——这些活计在超过两百人的村庄与城市是很常见的,所以那些地方的黑夜也往往有那么一两栋房屋亮着灯,女人们在那里通宵干活。而年轻的男人会带着食物和酒加入她们,半真半假的打情骂俏,嬉闹玩耍……那时候葛兰还不到门把那么高,他的手指也握不住开门的用具,就连个学徒都称不上。公会要他做的事情倒也简单——就是混杂在孩子群里,低着头钻到女人的裙子下面——那儿非常暖和——偷听他们的谈话,点数人数。

    有时候公会是要查验这个村庄是否有故意谎报他们的收入,以期能够降低他们必须交给公会的“税金”;有时候是因为公会的首领已经不耐烦他们的欺骗,所以想要竖立起一个血淋淋的象征免得有其他人心怀侥幸;不过更多的是为了劫掠,在像葛兰这样的幼崽给他们弄来足够的情报后,盗贼们会在一个夜晚潜入村庄,杀死男性,抢走他们的钱财与女人,有时孩子也要。红袍对孩子的需求从来就是很大的——和葛兰挨挨挤挤在一个房间里的孩子,如果没有被抓住,没有被殴打致死或是被送上绞刑台,却因为太笨或是太聪明——他们不是完不成任务就是想要求救或是逃跑,就会被送给红袍。

    曾有个小男孩和葛兰共用一块只有手肘那么宽的毯子,盗贼至今还记得他有着如同黄金般的头发,虽然因为肮脏而变得纠结灰暗,生满虱子和跳蚤,但在他用积雪擦洗过后还是很漂亮的——葛兰猜测他可能是被拐骗,或是作为一种警告被掳掠而来的。盗贼公会常会以此来惩罚那些敢于与其对抗的人,因为他还会读写。

    问题就出在读写上面,他用尖锐的石头在从窗户的铁条间飘落进来的叶子上写字,又将那些叶子塞出去希望能被人看到。一开始孩子们不懂他在做些什么,只知道做完了这些事情后他会变得很快乐,充满希望——一个大孩子在葛兰做出决定前密告了此事,盗贼带走了那个男孩,几天后他们被带领到一个装潢精美的房间里,一个桌子上摆着那男孩的脑袋。只有脑袋,他的头发被剃光,里面被掏空,但在他们的首领往里面灌入鲸鱼油,捻入一根灯芯并点燃它后,那张被擦洗干净因而显得格外秀美的脸还会痛苦地尖叫和哭泣——眼睛里流下的不是眼泪而是鲸鱼油。

    自此再也没有那个孩子敢于尝试逃走和求救,那个大孩子愚蠢地当众宣称自己将会被一个盗贼带走,他会成为一个学徒,并在不久的以后成为公会的正式成员。

    葛兰等他睡着了,用那个男孩捡来写字的尖石头砸破了他的头——位于眼尾与头发之前的部分,他不知道哪儿是什么,但他曾经看到一个盗贼炫耀般地将自己的匕首刺入某个强壮男人的这个位置,那人当即倒下去死了,杀死他的人说过这里是整个头骨最为薄弱的部分。

    第二天被带走的不是那个大孩子,他没死,却失去了说话和行动的能力,盗贼带走了葛兰。

    葛兰在成为正式成员后还去特意看过那个男孩,那个头颅还“活着”,只要点上灯芯它就会疯狂地哭叫,在看到葛兰时还会有所波动——它能够认出葛兰,他的灵魂被禁锢在了这座奇特的灯台里——它嘴唇蠕动,像是要恳求曾经的同伴结束他的痛苦,但葛兰只是后退,然后关上门,红袍的法术不会被一柄匕首轻易终结,而且他又何必这么做呢,能给他带来哪怕一滴好处吗?

    盗贼伸出舌头,灵活地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儿,香豌豆花已经开了,但夜晚的空气还是很凉。

    他还嗅到了丁香的味儿,据说在伯德温爵爷进入王城的时候,空中飘落的就是紫色、紫红色与白色的丁香——他又很自然地想起他听到的一些小道消息——监牢的守卫在他面前几乎丝毫不加遮掩,或许他们认为在铁箱中苟延残喘的他是无法听见他们说话的,但盗贼确实能够听见,而且他随时随地都在听。

    丁香是诺曼老王唯一的女儿。差点成为诺曼的新统治者的李奥娜公主最喜欢的花,做出这个决定也正是她,守卫们谈论起李奥娜公主对伯德温的关切,不是认为作为继承人的她正在攫取可供支配的力量就是盲目地崇拜。伯德温是雷霆堡的主人,代整个北方大陆对抗兽人的勇者并且深受泰尔眷顾——很多女孩都愿意为他高声欢呼——他们语焉不详,能够反复咀嚼的东西也就那么一点,毕竟伯德温一年才会返回王都一次述职以及与家人团聚,但盗贼还是认为他从中窥伺到了一丝令人兴奋的东西。

    凯瑞本与施法者的援救非常及时。及时就像是一场预演过的喜剧,是什么人去告知了他们?盗贼不觉得有人愿意冒着惹怒新王的危险只为了一个最底层的平民出身,却一路攀爬至国王长桌上的卑贱之人——而且他在所有人都在沉睡时掌握住了这个致命的消息——无论伯德温是不是真的杀了老王,新王都不会愿意在他完全掌控住大局之前将它广而告之的。

    盗贼想到这个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微笑了一下,比之前的笑容更真实,也更阴沉可怖。只靠呼吸他也能听得出来,只有伯德温和躲在他身后的梅蜜是真正地陷入了沉睡,施法者在冥想,而精灵也只是在闭目养神——女性的呼吸又轻又浅。夹杂着含混的低吟,她的肉已经长好,但这不是说她已经不痛了,伯德温也会不时地咬牙齿,就像碎裂的山石那样发出清脆的声音,盗贼想起他在白天的时候是怎么靠着牙齿拉开那只大约一百磅重的三角复合弓的,那简直就是一口鳄鱼般的牙齿,同样的雪白有力——他轻微的咋舌,如果真要和伯德温为敌,他可得当心被他咬上一口。这只巨大的灰狗可是只敢于对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龇牙的畜生。

    伯德温单手上箭的速度也很快,不似想象中的笨拙生涩,可能他就此练习过,但什么人会练习单手上箭呢?就盗贼所知。圣骑士使用的武器中固然包括弓箭,但通常他们专精的还是锤子和宽剑,这可能是和他成为骑士之前的经历有关,一个猎人?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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