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女性的权益(第 2/3 页)
1919年广州军政府外交部任命郑毓绣为外交调查名誉会员,成为中国首位参政的女性。
所以,在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女性站出来,参与到社会变革之中。争取自身的权益。
这是时代的大趋势,虽然困难重重,但无可阻挡。
向警宇仔细观察过林子轩这个人,也从丁灵那里了解过林子轩,她觉得林子轩的确是在支持女性解放,而不是嘴上说说,空喊几句口号而已。
或者说,林子轩具有男女平等的观念,是一个值得争取的对象。
她提倡女性解放,不光是依靠宣传。还要有实际行动。
向警宇决定从丝厂女工开始,上海的丝厂女工受到盘剥的厉害,规定一天四角工资,还要被扣掉两角,几乎和童工的待遇差不多了。
丝厂女工的代表数次呼吁社会救助,但收效甚微。
这里要解释一下其中的原因了,上海的丝厂大部分都掌握在中国买办的手里。
中国的生丝以出口到欧美为主,为洋行生丝出口服务的买办、包括和洋行出口生丝联系密切的丝商,是上海现代缫丝工厂创办和主持者的一个重要支柱。
这些丝厂的经营者,既是洋行买办。又是兼营丝号的经纪人。
他们打着洋行的招牌,依仗着西方人的势力来扩大经营,垄断缫丝行业。
女工是丝厂和纱厂的主要工人来源,占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在上海至少有四万女工在丝厂和纱厂工作。
这些女工大多数并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是来自外地,以来自苏北地区的居多。
她们被包工头带到上海,安排进入工作做工。
包工头付给女孩父母一小笔钱,一般分三年支付,总额为30到50元不等。并立下包三年食宿的契约,但在这三年内包身工的工资全部归包工头所有。
因此,她们的生活处在包工头的严密控制之下。
另外还有一种“带饭”制,就是女工每月付给包工头八元的食宿费,但这个关系不签署契约,可以随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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