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黄瓜在春天镇的传说(第 3/4 页)
打到后面几个地痞逐渐开始心惊肉跳,这人的脑袋怎么如此结实?
黄瓜此时心如止水,毫无反应。
直到最后酒瓶子都砸完了,有人把桌上的火锅给端起来,黄瓜看了一眼里面滚烫的热汤,这才哆嗦了一下:
“喔喔喔~过分了啊!”
地痞抱歉地把火锅放下来。
这时候两桌拼成一桌,大家坐在一起,动手的地痞轮番敬酒,他们已经把好战的情绪转化为好奇的求知欲。
“敢问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地痞诚心请教,黄瓜擦了一把脸上的酒水,百无聊赖地说:
“小弟不才,江湖人赏了个名号,都叫我水晶黄瓜。”
黄瓜开始胡说八道。
因为一直戴着假,别人也看不到他的义骨,所以黄瓜把自己的坚硬描述成天赋异禀的身体构造,把这几个人糊弄地一愣一愣的。
吃着喝着,柜台下面探头探脑的王大旺现这几个人居然喝成哥们了,而且这个叫黄瓜的男人实在厉害,那么多啤酒瓶砸在脑袋上都跟没事人似的。
于是乎王大旺觉得有必要在神龛上再贡上一根黄瓜。
而黄瓜也因此结实了这几名江湖好汉,听他们聊天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春天镇的当地居民。
为的地痞叫小芳,别看名字不济,却是春天镇当地一霸,没少仗势欺人,听说早年间还辅佐过一名失踪的候补****。
王大旺认识他,当初他的弟弟王银角就是让这个小芳给带坏的,王大旺对他恨之入骨。
而小芳这个地痞虽然惹是生非,但也爱憎分明:独爱佳肴美酒,憎恨金钱铜臭。
正是因为这种独到的思维逻辑,所以小芳在春天镇吃饭从不买单。
做人嘛,开心最重要,钱不钱的无所谓,义字当头,呼风唤雨,这才应该是男人应该有的态度。
奈何春天镇所有开饭店的老板一致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小芳不为所动,好吃会喝,大肚能容,没少交朋友,这不,黄瓜就让他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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