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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登很厌烦的瞥了我一眼“这是草稿,因为之后会有很多要修改的地方,先写纸质,之后再电脑上就可以直接边修改边录入了。而且纸张比一块铁板带在身边方便多了,可以随意折叠,随手就可以用,不用担心电量什么的。”
“奥——”
交谈立刻戛然而止,没有人在说话,气氛十足尴尬的直到服务生上前来询问我要点什么,又直到我自己都不知道点的什么的一大杯蓝色饮料端上桌,又直到我喝干了它。期间我不时的瞥两眼蓝色的——
不、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我想也不想,张口而出:“你是个记者,是不是?”
女人眨眨眼,然后才发现我还在这里似得,抬起头微睁双眼,两只大眼睛看起来更大了,意外的瞧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们见过——嘴已经张开,因字的音都将发出来时,立马止住。我忽然灵机一动,改口说道“其实很简单,你身上时尚的服装证明你很爱打扮,但你却穿平底鞋而且只用很淡的妆,证明你的职业不允许你太过高调并且需要经常走动。加上你的袖口稍稍有点脏和褶皱,跟你身上整洁的衣服很不同,说明你有经常打字的需要。而符合以上条件的,除了记者又有什么呢。”
“哦~~~”
女人嘴画圆,发出好笑又可爱的声音——当然,其实我刚刚说的都是胡扯的。我的视线都被她的内裤吸引过去了,压根就没怎么注意她的袖口,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记者反向推导的而已。
“你,挺厉害的嘛。”
“哪里哪里,都是些皮毛~”
“好像那个福尔摩斯的说!”安登双眼闪着光芒道。
不不不不,福尔摩斯的推理大部分都是扯淡,而且根本说不通,比如说有一回福尔摩斯曾对着一只烟斗推理,说根据烟斗右侧的焦黄可以推断主人常左手持烟柄,右手点烟,所以是个烟瘾很大的左撇子。那么问题来了,事实上所有吸烟的人都知道,就是因为烟瘾大,所以常边做事边吸烟,也因为如此,往往是常用手做事而另一只手持烟。事实跟他的推理别说相近了,倒正好相反。此类没有常识的例子,在福尔摩斯的众多案子里不胜枚举,比如说训练没有听力的蛇在吹哨的情况下攻击人等等。说白了就是作者太追求超人一般的侦探能力和戏剧性的发展,让小说里的人全都承认推理‘的确如此’而产生的推理正确的假象。而我的推理就和福尔摩斯的一样,都是信口胡来瞎扯淡,跟招摇撞骗跳大神的也没什么区别。而且刚才的反向推导就是我看了无数福尔摩斯小说,看透了亚瑟柯南道尔的写作模式,知道他同样是确定事实后反向推导来让主角福尔摩斯说出来并把这个这个模式用到了现实生活中了而已。
但是我却说。
“跟人家比我还差远啦,能做到福尔摩斯那样的都成超人了,现实中怎么可能有那样的侦探呐,哈、哈哈哈哈。”
安登并没有注意到我是在假笑,倒似乎也愈发的开心起来,也咯咯笑了。
一打开话匣子,我们发现其实两人格外的又共同语言,聊的格外投机,如此直到夜色降临,才交换了电话,不舍的分开。
那天,是我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