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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话(第 2/3 页)

    在跟易暮言所处的大楼相对的楼层上,一个戴着黑框的眼镜,穿着可爱的狮子布偶装,借着晚霞消失前的光亮看书的女孩,引起了易暮言的注意。在这个时间点上,即使是在节省的住户,也会让自宅亮起白昼般的光亮。更何况,这还是一个高级住宅区。但是,女孩的家里没有任何的光亮。似乎同龄人总是更容易引起互相关注。

    或许是因为穿着布偶装的女孩真的很可爱,虽然可爱的一趟糊涂这点很可能在之后成为麻烦,但是,易暮言的注意力的的确确的被吸引了。在晚霞消失了最后一丝能够用来阅读的余韵后。所谓的明亮皎洁的月光,并没有如同往常一样的洒下。所以,一直以来以月亮的眷顾者为傲的易暮言也陷入了小小的焦虑,虽然焦虑的真正原因是看不见女孩的身影。

    但是,作家这种职业,真的是一个跟吸血鬼有共同之处的职业呢。月亮的眷顾者(夜行性),讨厌太阳(早上会睡不好),吸血(家里蹲),干脆以后取消作家的称号吧。书写鬼听起来倒是很有写志怪的风格。虽然易暮言一直以小说家自傲,在别人跟作家搞混的时候,就用高昂言辞,看似广博的知识,讲述关于九流十家最末的小说家的来历。

    可爱的力量就是治愈的力量。

    这可不是单纯的说说而已的闲话,这个世界,强者至上。就算是小说也是这样,虽然易暮言认为逆境更容易博得同情跟代入感,也就是所谓的不虐就死星人,但易暮言仔细想了想自己身边的女孩。

    欣雨大魔王!号称无法击溃的人类最终堡垒的欣雨似乎已经不是傲娇这个简单易懂的性格能够形容的了。

    兰家的某只大姐,虽然在易暮言身边享受着少有的被呵护的感觉,但最终决战被称为三英战女王还是平手就已经显示出其王的风范。

    火女王,这个火爆的妮子易暮言很久没有见过了,但是从其称号就足以知其火爆的性格。

    然后呢,包括自己在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艾薇儿称我为黑纹剑王,但其实真实称号是黑纹剑主,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咳咳,看看现在周围的男生,白发冰块男,连活着都觉得麻烦的裁缝,跟自己不知道是姐姐还是妹妹的女生一起自杀的神经质,幼女控的金发教师。

    这些家伙凑一起,简直就是在为社会的负面性增光添彩。

    现在回忆起来,那个可爱的身影,真的可以用珍藏心底,治愈心灵来形容了。就像吉祥物一样的存在!如果能够在她的发型上加上一个煎蛋发饰的话,真的就是萌上天了呢。阿勒,为啥是煎蛋,还用问吗,那是因为我易暮言是个妹控啊。

    虽然我没有妹妹,但不妨碍我成为哥哥。这可是身为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干爹都能够以复数存在的现代,为什么所谓的兄妹就一定保持原本的关系。嘛,虽然我理解,如果不是亲妹妹的就没有兴奋点什么的似乎也是理由之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的回忆,当时的易暮言在脑子混乱的情况下找到了少有的贫民化家用电器。

    手电筒吗!

    不得不说,这个在100年前才诞生的照明工具不愧是有着跨时代的称号,关键时刻给予沉溺于黑暗的人一丝光明这种事的确很有快感。别人按倒在地上拿着强光手电对着眼镜晃啊,晃啊什么的那可是特权阶级才能够用的。

    虽然这样说,但是,易暮言也不得不感叹手电的性能真的很不错,不愧是第三世代手电,好强大,第三世代手电!虽然在空中可以看见双方的脸这样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易暮言也不太清楚,不过,手电的光在没有任何阻碍的情况下,照亮了女孩所处的房间倒是真的。虽然不知道在易暮言寻找手电的5分钟内发生了什么恶性的事件,但是,女孩周围如同被撕碎了一样的环境,还是让易暮言小小的惊讶了一番。

    虽说是撕碎,

    但不如说是**来得更好。

    除了书本以外的所有,全部被**成渣,就是这样一干二净的感觉。

    感受到了光亮的女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那是怎样的表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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