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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四章 顺应强权(第 2/3 页)

    我叫詹姆斯,三十三岁,鹰国人。我热爱我的祖国。

    嗯,至少在我宣誓参加某个神秘组织的时候我是如此手按圣经,并且对着国旗宣誓的。

    为什么手按圣经?因为我信教……好吧,至少我表面上信教。因为我的家庭出生在南部的保守小镇,那里的居民都信教。如果不信教的话,我都不能去镇上的滑板公园玩耍。那是镇上唯一一个能找乐子的地方了。

    也因为如此,我从小就有一个疑惑,上帝必须要让人们信仰他,然后才让人们玩滑板吗?我当时觉得他管的太多了。

    出生在这个保守的小镇,你必须要随大流。所以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隐藏起了自己,告诉自己明哲保身的重要性。

    所以虽然我对上帝的存在抱有怀疑,但是在外人看来我依旧是一个有着坚定信仰的信徒。毕竟这年头还能坚持每个星期都去做礼拜的年轻人不多了。

    而且我每餐饭吃之前都会祈祷。

    虽然不一定是上帝给我们带来食物,但是我从小就知道,如果我不这么做—祈祷—上帝就会让人把食物收走。

    所以我从来不反抗强权,因为他们太强了,你根本无法反抗。反抗只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就像是我好不容易从小镇跑到普林斯顿大学念书一样。这得益于我对强权的顺从。因为普林斯顿是一所基督教学校,或者说他是由基督教创立的学校。所以时至今日,这所大学和教会依旧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为在小镇我表现的就像是一名基督教的坚定信徒,所以赢得了一些大人物的欣赏。因为现在年轻人不信这些,他们就算是参加集会也懒懒散散。

    而当某位大人物知道我的生活—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没有婚前性行为—之后就对我更加赞赏了,认为我是一名真正的信徒。在如今这个时代拥有我这样品质的少年太少了。

    所以在我分数即便有些差距的情况下,他依旧为我给普林斯顿写了一封信,让我能顺利入学。

    好吧,这位大人物其实并不知道的是:我不喝酒是因为我的肝脏缺少酒精转化酶,没有转化酶,喝酒对我来说相当于自杀。

    我不抽烟是因为我长期患有慢性哮喘病,不严重不需要时时刻刻都准备吸药,但是一抽烟我就会呼吸困难甚至出现昏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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