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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一章 无上天尊(第 1/4 页)

    曾光曦道:“蝶舞向来对小生爱理不睬,难道不是因为小生生的貌丑?”

    “去!”蝶舞娇嗔了一句,周围人哄笑起来。

    对于曾光曦等人来说,蝶舞是个长袖善舞的老板娘,她生得美丽,胸有乾坤,与她说话,能说到一块儿去,总之是要喝酒的,去哪里都一样,但能常常见到这样的女子,却是极好的选择。

    曾光曦家中并不宽裕,但却极爱饮酒,赋花楼的消费不低...从那让人叹为观止的歌舞表演就能看得出来,这里的消费在凤阳府是很高的。

    一分钱一分货嘛,这些人宁愿来此喝一样的水酒,博个风雅名号,也不愿意少花钱去那茅草酒庐淋风饮酒,那就是风流落地,没得风雅了。

    所以,曾光曦常常会囊中羞涩,没有酒钱,而去赋花楼对面的街市长廊下卖字卖画,卖完了字画,便直接将钱扔到赋花楼的柜台上,直到钱用尽了,才肯离去。

    似这样的人,能够考中凤阳府院试头名,恐怕也只能说,这人有天赋,带着学一学就能考得很好。

    勤奋,不存在的。

    真真是羡煞旁人。

    别看曾光曦没什么钱,但他出手却阔绰,他从来不会计较自己哪次的酒钱用的快了,偶尔如今日似的,同窗一起来蹭他的酒喝,他也不恼,反倒是人来疯,人越多,他喝的越多。

    蝶舞知道他的情况,常常劝告他将钱用在别处上,莫要总大手大脚的花销在酒上,曾光曦却并不领情,每每提及此事,必定将蝶舞气得好几日吃不下饭,时间久了,蝶舞也就懒得劝告他,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了。

    曾光曦看着手里的字,笑了笑,道:“有些见地,但是这见地,却不如书法来的惊艳,若搁到我手中,能值个十两银子。若是个无名小卒,也就值三两。”

    蝶舞脸上不由得有些怒气,她看好的人,到了他口中却就值三两银子。

    这人狂的没来由的让人生厌。

    蝶舞满脸不悦的一把抢过江柳愖的字,扭身就走。

    曾光曦连忙起身挽留道:“你瞧瞧,还耍起小性儿了,你若当真要引荐,便让他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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