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一无所有(第 2/3 页)
“你为什么要给他写歌?还是摇滚。”郭婧有些奇怪地问。阿涛也看向苏钺,他也奇怪写了一整张主旋律专辑的苏钺竟会写不太被人接受的摇滚乐。
“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对这种音乐形式有误解。”苏钺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摇滚乐的起源,是基于美国的乡村音乐和布鲁斯。因为节奏强烈而极易被人记住。其实摇滚乐的发端,更多的体现的是那个年代,也就是二战结束前后年轻人的一种心理——反抗或者叫反叛,这无可厚非,毕竟追求自由和个性是年轻人最喜欢干的事儿,更别提那个天翻地覆的年代。而我们对于摇滚乐的偏见,其实主要是对于摇滚乐手。他们穿着前卫、打扮怪异,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实际上你要是撇掉这些东西,你会发现,摇滚更容易深入人心。”
说着,苏钺朝台上努了努嘴,李正已经站到了小舞台上,并和鼓手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噢——你何时跟我走?
噢——你何时跟我走?
……”
苏钺的判断并没有错,李正略显沙哑的嗓子确实适合唱摇滚。实际上,在苏钺看到李正帽子上那个红五星的时候,就想起了另一个世界上的那位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而他给李正写的那首歌,也是崔健的代表作《一无所有》。
看得出来,李正非常喜欢这首歌。他摇晃着身体,手指在吉他上上下翻飞,脸上带着一种兴奋的光芒。而整个酒吧里的人都安静下来,听着台上那个人唱起一支嘶吼一般的歌。
郭婧也张大了嘴。她对于摇滚乐的了解仅限于课堂上老师划的重点,并没有真真正正去听过摇滚乐。在她看来,这种噪杂的音乐和她格格不入。但现在,她忽然发现,苏钺讲的没错,摇滚乐比其他的音乐形式更容易深入人心。
“一无所有吗?”她想着,“你想让谁跟你走?”
“哥!”阿涛忽然抓住了苏钺的手,“再给你弟弟写一首!”
苏钺甩脱了阿涛的手,嫌弃地道:“你要这玩意儿干什么?说了你唱不了摇滚。”
“不一定是摇滚啊。”阿涛翻了翻眼睛,道:“上次我给你唱了那首歌,忽然发现这比开酒吧好玩多了。快点儿,再给我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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