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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九 黑店五毒迷魂香(第 1/4 页)

    三哥的马车在雪原上飞奔,昆仑追风黑骏马四蹄翻花,车后雪尘滚滚,马车仿佛凌空腾飞一般。

    马好,车也好,那辆轻便马车,四轮飞旋,只发出轻微的嗖嗖声,车身看似陈旧,却在高速飞奔中,显得异常坚固,安如磐石,在飞奔中没有颠簸,只有起伏,晃晃悠悠间,真如坐飞船一般,舒适怡神。

    净空发痴叫不醒是头一遭坐这**车,他坐在车顶,手抓住车座靠背,乐得哈哈大笑,呼道:“爽,真爽,老衲有腾云驾雾,羽化登仙之感啊,一会儿功夫,就将白毛风等人全给甩得没了影子,了不起,真了不起,你说呢,假三哥,这马儿是从哪儿淘来的,真是一匹少见的神驹呀。”叫不醒拍拍柳三哥的背,呼道。

    柳三哥垂着头在昏睡,没理会。

    叫不醒道:“怎么啦,假三哥,你是真睡,还是假睡?有一点老衲十分钦佩,你虽武功不咋的,可胆子却不小,在性命交关之际,亏你还睡得着,胆子可与柳三哥一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武功却相差得太远啦,简直是十万八千里呀。喂,假三哥,醒醒,跟你说话呢。”

    叫不醒抓起柳三哥的手,一探脉息,觉得脉象离乱,脉息衰微,吃了一惊,知道假三哥病得不轻,已是元气不支,昏厥了过去。于是,不假思索,忙将右掌贴在他背心,催动一股元阳真气,缓缓送入柳三哥体内。

    马车还在飞奔,柳三哥苍白的脸上渐渐红润起来,神智苏醒,他抬头一看,见叫不醒正在为自己输送真气,道:“谢谢。”

    叫不醒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假三哥,你客气了。”

    柳三哥也不多说,往身后看了看,见没有追兵,便道:“大黑啊,停一停。”

    大黑放慢了速度,缓缓停下。

    柳三哥从车上下来,叫不醒从车顶跳下,问:“假三哥,怎么不走了?”

    柳三哥道:“我想进车内睡觉,我这病,全靠睡,睡好了,才能好得快。这叫三分药,七分养。”说着,三哥掏出怀中的葫芦,拔开木塞,喝了两口补血养心鹿神液,又将葫芦收入怀中。

    “睡觉?白毛风等人正从后面追来,你还有心思睡觉!你的胆子也太大啦。”

    “我在车内睡觉,马儿会管自飞奔。”

    “这马儿不用人赶车?”

    “不用。你也进车内休息一会儿吧,马车外怪冷的。”

    叫不醒道:“没人赶车的马车,我可不敢坐,不知道啥时候车毁人亡,死得不明不白,稀里糊涂,老衲可受不了。”

    柳三哥笑道:“哈哈,这倒也是,既然如此,就劳烦你屈尊做一阵子车夫?”

    “我不是车夫,我是和尚,我不能做车夫,也不会做车夫。”

    柳三哥道:“得得得,我来做车夫,你进车内歇一会儿,如何?”

    叫不醒一拍脑袋,道:“不行不行,记起来了,我不能走,还得去找龙卷风算账,非要他认错不可,老衲名誉玷污事小,少林寺名誉玷污事大。假三哥,祝你一路顺风,老衲失陪了。”

    言毕,单掌一揖,身形略晃,没入道旁深林。

    柳三哥望着他的背影,摇头苦笑,转身进入车厢,关上车门,打开车厢前窗,对大**:“大黑,我要睡一会儿,往北,中速前行。”

    大黑呜溜溜一声长嘶,便又开始向前奔驰,它的步态既优美又轻盈,马车辚辚,象是在雪原上飞翔。

    柳三哥拥被躺下,觉得好累好累,不久便沉入梦乡。

    一觉醒来,已是第三天清晨了,觉得神清气爽,一提丹田真气,居然有一缕真气已能冉冉升腾,大喜,便盘腿坐起,调匀气息,运行了一个周天。身体若是按这样的速度复原,再过四天,料想已能基本康复了。他时时记着七天后的七龙堂之约,南不倒如今怎样了呢?

    不想不揪心,一想真揪心!当务之急是养好伤,只有养好了伤,才能去救她。

    柳三哥推开前窗,见大黑还在匀速奔驰,马身上蒸腾的汗气,凝结成了白霜,通体银白,黑骏马竟变成了一匹白骏马。

    他轻轻“吁”了一声,大黑缓缓站住。

    三哥十分心疼,打开车门,下了车,将马车赶到路旁,卸下大黑的笼头,打开车后的储物箱,取出铁桶、饲料,给大黑喂食。

    然后,点起篝火,煮了一大锅小米粥,端张矮登,坐在篝火旁烤火喝粥。

    煮好的小米粥锅子,放在雪地里,开着锅盖,吹凉。

    大黑吃一会饲料,便在篝火旁溜达一圈,身上的冰霜逐渐融化,又露出了一身乌黑油亮的皮毛,等到小米粥凉了,三哥将大半锅粥倒进大黑的饲料桶里,大黑一头扎进桶里呼吃呼吃的喝起来,三哥清楚,小米粥是大黑的最爱,这是三哥对大黑的犒劳。

    大黑喝两口,便抬起头看看三哥,呜溜溜嘶叫两声,表示感谢。

    雪原丛林,渺无人烟,羽毛艳丽的野鸡十分大胆,成群结队,在雪地里觅食,三哥食指蠢动,手臂一扬,一枚柳叶镖飞出,野鸡中镖,三哥起身,从马车内取出榛蘑,做了一只野鸡炖蘑菇,美美的饱餐了一顿,至此,三哥觉着精神大长,只是左臂动作要格外小心,动作一大,左肩刀口便隐隐作痛,若要刀伤痊愈,止少也须十来天吧。

    他用布带结个套子,挂在脖子上,左臂伸进套子里,免得到时候,左臂乱动,肩头伤口开裂。

    七天后,肩头伤口是好不了的,不过,只要自己内力恢复了七八成,仗着自己的剑上功夫,去七龙堂救南不倒,成功的把握还是有的。

    七天之约,牢记心头。

    为什么白毛风要与自己约定在第七天的子夜,做最后的交易呢?

    对了,刀疤五爷鬼见愁等人身上带伤,没有七天的时间,鬼见愁等人的伤好不了,他的七杀天罡阵就无法布阵对敌,七天后,鬼见愁等人便能痊愈上场了,等待自己的便是七杀天罡阵。

    七杀天罡阵是死亡之阵,世上任何高手,都无法从天罡阵中全身而退,二十五年前,江湖第一高手,祁连刀神齐大业,死于此阵,二十五年后,等待自己的莫非也是相同的结局么?!

    即便是死亡,自己也必须去赴约,否则,白毛风就要撕票了,对嗜血的白毛风来说,撕个把票,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南不倒死了,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即便是死亡之约,自己也必须去赴约。

    况且,到时候,我可以走一步,看一步,七杀天罡阵是死的,人是活的,他没布阵,我就大打出手,他一旦张网布阵,我就开溜走人,不跟他来硬的,专跟他来不软不硬的,千万不可逞强恋战,一旦陷入天罡阵中,那就麻烦喽。

    对了,我得提前一天到七龙堂去,还可在暗中见机行事呢。

    谁胜谁负,谁死谁活,哼,咱们走着瞧吧。

    柳三哥是个乐天派,此刻,只觉得野鸡炖蘑菇的味道好极了,他细嚼慢咽,连最后的一口汤都没拉下,全喝尽了。

    约摸歇息了三个来时辰,柳三哥苍白的脸颊红润了起来,估摸内力已恢复了约有三成,大喜,收拾起炊具,将大黑套上马车,爬上车座,掏出怀中的葫芦,喝了两口“补血养心鹿神液”,挥动鞭儿,赶着马车不紧不慢地往北走。

    去哪儿呢,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想摆脱白毛风等人的追杀,让身体尽快康复,在恢复体力的六天中,最好不要有恶战,否则,到第七天,自己的体力依旧会糟糕透顶,根本无法与白毛风等人交手对抗。

    如今,白毛风肯定会紧盯着自己不放,穷追不舍,趁着自己身负重伤的当儿,恨不得立时灭了自己。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可惜,白毛风等人的马是凡马,就是把马腿跑断了,也追不上大黑,若要追上大黑,还得紧跑十个时辰。

    七天之约,是当初白毛风在自己没有受伤时放的话,后来,情况变了,他一定对自己定的“七天之约”,悔恨不已吧。

    柳三哥爱马,也懂得用马,他得让大黑缓口气儿,起初一个时辰,让大黑悠悠的走,接着,便是中速奔驰,用这种速度,大黑能跑上三天三夜,对大黑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今儿天气好,晴朗无风,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是东北少有的好天气,柳三哥抱着鞭杆儿,听着大黑踩冰踏雪的蹄声,在车座上打盹养神。

    第四天傍晚,马车来到一个叫沙河镇的地方。

    沙河镇坐落在松花江畔,人烟稠密,店铺林立,时值向晚,人家屋顶的烟囱冒着炊烟,人呼马嘶,好不热闹。

    柳三哥估摸,大黑这一跑,已将白毛风等人甩得远远的了,没有一天两天,是不可能赶上自己了。

    也许,白毛风等人会打道回七龙堂了,再有三天,我自会去找他们,他总得回去准备准备吧。

    今儿晚上,就在沙河镇过夜吧,如今,我的功力已恢复了四成,睡个好觉,也许,明儿功力能恢复到五、六成,从明儿开始,我该往回跑了,争取在第六天赶到七龙堂。

    柳三哥赶着马车进了沙河镇,镇口的大街上客栈林立,沿街客栈的伙计纷纷上前揽活:“爷,住店吗?我家客栈特温馨,宾至如归,价廉物美,来吧,爷,大爷。”

    柳三哥摇摇头,伙计指的这家客栈,从门面上看,客栈不小,棉布门帘脏兮兮的,可想而知,客房里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柳三哥最怕脏,当然不会去住。

    见三哥摇头,客栈伙计怏怏离去。

    又有客栈伙计上前招呼道:“大哥,住我家客栈吧,客房雅静,饭菜可口,晚上还有小妞陪您老解闷呢。”

    柳三哥笑笑,摇摇头道:“好是好,可惜没钱。”

    店小二道:“嗨,大哥,钱是用来花的,不是用来藏的,要想得开啊,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啊。”

    柳三哥摆摆手,赶着车走了。

    第三个客栈伙计上前招呼,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瘦瘦的,道:“客官,来来来,进客栈看看,满意就住下,不满意你走人,看看嘛,没关系,本客栈设施齐全,该有的全有,没有的也有,客房雅洁,餐厅气派,澡堂热乎,马厩宽绰,热情招待,体贴周到,只有你没想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客官,不信试试,包你满意。”

    人长得精瘦,嗓门儿却又响又粗了,正在长身体头上。

    柳三哥看着这少年,笑道:“小伙子,好口才呀。”

    少年见客人笑了,知道有戏,一高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也笑道:“好啥好,成天就说这几句话,真没劲,不过,客官,赏个脸儿,在我家客栈歇脚吧,小人不敢蒙骗客官,我家客栈确实不错。”

    “你叫啥呀?”

    “都管我叫小顺,就叫小顺吧。咦,你的左臂有伤啊?”

    柳三哥道:“轻伤,没啥。”

    “没啥就好。”

    柳三哥抬头看看少年身后客栈的招牌,见黑漆招牌上,书写着四个溜金大字“聚仙客栈”,那四个字是行书,写得龙飞凤舞,瘦挺潇洒,在僻远的东北,能看到如此漂亮的书法,还真不易,落款写着“井泉小野醉书,某年某月”。

    柳三哥道:“这字写得真漂亮,写字的人象是日本人呀。”

    小顺道:“是啥日本人呀,客官,字是我家老板写的。”

    柳三哥道:“哟,好字,不简单,也许,老板跟日本人有些瓜葛吧。”

    小顺道:“被客官这么一说,保不准还真是那么一回事呢,反正老板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七八年前才来到沙河镇的。”

    “老板是闯关东的山东人?”

    “我爹是,老板是不是就不知道了,有一次,我想讨个近乎,问老板,老家是不是山东的?嗨,结果,被老板好一顿训,没给好脸色看。真奇了怪了,随便问问嘛,有啥大不了的呀。嗨,扯远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客官,你老今晚就在我家客栈歇了吧。”

    柳三哥跳下车,打开车门,取出一只包袱,在肩上一扛,道:“行,就冲着你的好口才,我在聚仙客栈歇了。小顺,可得把我的马喂好了。”

    小顺道:“这个自然,马不喂好,明儿怎么赶路呀。爷放一百二十个心。”

    小顺高声招呼客栈杂役,将马车牵到后院马厩去,转身带着柳三哥,掀开棉门帘,进了客栈大厅。

    大厅内烧着炉子,暖洋洋的。柜台内账房在算账,账房身后站着个五十余岁微微发胖的富态老人,两鬓斑白,面色红润,穿着件紫色锦缎棉袍,手上戴着只红宝石戒指,见有客人来了,上前抱拳作揖,道:“欢迎贵客大驾光临。”

    小顺道:“客官,这是我家沈掌柜。”

    柳三哥也是抱拳一揖,道:“沈掌柜客气了,不知可有雅静些的客房?”

    沈掌柜道:“有,有,小顺,你带客官去西院客房歇息吧,那儿安静。”

    小顺道:“是。”

    沈掌柜又对柳三哥道:“客官需要些啥,尽管吩咐伙计小顺,不必客气。”

    “敢情好。”

    沈掌柜见柳三哥脖子上套根布套子,左手挂在套子里,便问:“客官的膀子受伤了?要不要请个郎中看一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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