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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第73个修罗场(第 4/4 页)

    凡事都要讲求时机。无数不可复制的磨难与机遇,才能造就出一个独一无二的角色。

    比如说玄衣。如果没有赤云宗的屠村事件,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西朔山,也就不会成为后来那个黑衣长箫、号令魔兽的boss。

    贺熠也是同理。如果现在就把他揽入羽翼下,没让剧本虐够他,他也就不会成为那个恶刹般的少年。

    人设一崩,剧情线也就进行不下去了。

    鉴于此,明知前方是刀山火海,也只能放他去了。

    人烟散尽。

    简禾朝手心呵了口热气,蹲在了贺熠跟前,把尚有余温的披风解下来,放到了他怀里,道:“我们要走了。这些钱和衣服,你收着吧。”

    贺熠倏地抬头,那句在胸中徘徊了一整晚的贪婪恳求,即将要冲口而出——

    “能不……”

    就在这时,玄衣忽然开口道:“简禾,我刚才没吃饱,你能替我再买点东西吃吗?”

    少年自若的声音,完美地堵住了贺熠后半句话。

    “现在?”简禾站了起来,不疑有他,道:“那得快些才行,搞不好人家收摊了。你在这儿等我吧。”

    “好。”

    目送着她走远了,玄衣这才转过头,翘着手臂,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小乞丐,道:“喂。”

    贺熠抬眼。

    “她是我的。”玄衣懒洋洋道:“你,想都别想。”

    说这话时,他的表情并不凶恶,语气亦没有多大的威吓与强迫,而是那么地理所当然,充满了因独得宠爱而滋生出的气定神闲与优越感。

    如同在赶走一只在半路黏上来、痴心妄想的臭虫,轻而易举就撕开了它迷惑人的怜弱表象,击碎了深藏其中的贪念,与蠢蠢欲动的抢夺之意。

    贺熠直勾勾地盯着他,无声地掐紧了披风。

    ……

    在很久以后,他才终于找到了一个恰当的词语,去形容自己当下的感受——嫉妒。

    无法自拔的、恨不得把那张脸上的笃定与骄傲都破坏殆尽的浓烈嫉妒。

    简禾大感头疼,不忍直视地缩了回来,转而低头打量自己的行头。

    她身着一袭古香古色的藕色衣袍,墨色腰带约三指宽,飘飘欲仙,可惜已被水泡得皱巴巴了。

    沿着靴子的边缘一摸,简禾又在里面现了一把薄锐的匕,抽出剑刃一看,可见靠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一枚古雅的梅纹。

    说起来,原主的来头其实不小。现在的仙门有三大巨头,原主是其中之一的赤炎宗的弟子,这梅纹就是宗派的标示。

    她师父是赤炎宗最牛的一位宗主,自己则天赋高,课业好,走文艺与逼格兼备的人设。就算只是个npnetpc中的人生赢家。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没有主角的命还要大抢风头,也难怪连抵抗的戏份都没有,就直接被嫉恨成狂的同门一脚踹下悬崖了。

    简禾:“……”真凶残。

    而且,是她的错觉吗?明明任务才刚开始,咋感觉她的仇家都已经能凑上几桌麻将了?

    系统诡异地保持沉默。

    简禾低头饮了一口清凉的湖水。润泽清甜的水流过喉管,缓解了火辣辣的灼烧感。随后松开了腰带,检查了一下身上有没有伤。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就算下面有湖接着也够呛。可现在照着日光一看,印象里折断的肋骨已经自动接好了。其次,坠落的时候,全身的皮肤有不少地方被枯枝划伤了,血都还凝固着,可底下却已经愈合了,光洁如故,没有留下任何疤痕。

    系统:“不用找了,不会有伤口的。那颗元丹有治愈功能,能让你的伤口秒愈合。”

    简禾:“这个buff还挺万能的。”

    系统补充道:“不仅自愈能力有了质的飞跃,你的抗打力也增强了很多。胸口碎大石对你来说就跟玩儿似的轻松。”

    这会儿的简禾并不知道,系统的这番话,已经在无形中为她竖起了一面巨大的f1ag。

    她只是点点头,穿好了衣服,掬起湖水迅地洗了把脸,从指缝间不断漏下的水被染成了淡淡的泥土色。

    搓掉了一层黑泥后,她又将乱如鸡窝的头慢慢疏解开来。

    完事后再看向湖中,简禾便意外地现,这具身体长得居然还挺不错——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女,双瞳乌润,秀致清逸。美中不足的就是脸色青白过头了,跟几天没吃饭的饿死鬼似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

    很应景地,系统的警报声响了起来:“警告:血条值只剩3点,一小时内不补充,任务就会失败。”

    简禾:“???”

    等等,她不就蹲着洗了把脸吗?血量掉得这么快真的科学?

    系统:“这是因为你的初始血条值太薄了,所以掉掉就没了。别担心,只要你能配合完成剧情任务,就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励,这样就不会再有‘几分钟就玩完’的错觉了。”

    就在简禾腹诽“霸王条款”时,第一个剧情任务就来了。系统:“叮!剧情任务掉落:请宿主在西朔山里找到攻略对象‘玄衣’,触后续剧情。”

    西朔山林海茫茫,万木峥嵘。想要在这么大的山里找一个人,跟大海捞针没啥区别。好在简禾有剧本提示,跟带着gps一样好使。

    判定方向后,简禾朝着一座状若佛手的山峦走去。

    其实,如果真赶时间,还是御剑比较快的,但一来,原主的剑早就丢了,总不能在匕上金鸡独立地站着飞过去。二来,御剑属于大功率运动,真这么做的话,就等于是在岌岌可危的血条值上再砍一刀,任务都不用做了,直接嗝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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