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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第 2/4 页)

    我叫陆成。

    今年十八岁?或者也可以说四十八岁?

    我有一对不爱我、只会折磨我的父母,和一个只会折腾我的妹妹。好在他们都在我小时候离开了我的生命。

    我成了一个孤儿。

    不过我一点都不伤心,只觉得浑身轻松。

    作为孤儿的日子,即使是在大秦帝国这样一个社会福利健全的国家,也不是一件太过于舒服的事情。不过已经比原来的日子好了很多,人要知足,我懂的。

    读书、高考、自己筹集学费,几乎是每一个孤儿都要尽力去走的一道独木桥,当然那些被领走的幸运儿们并不包含在其中。

    说实话,我并不羡慕他们。因为我的“父亲”和“母亲”在别人面前也是和来孤儿院领走他们的人一样慈祥的。不过我衷心的祝愿他们能够遇到一对疼爱自己的养父母。不幸的人,这世界上本来也不需要太多。

    我不算是很聪明的人,又不幸生在水城这样一个教育大城。于是我拼尽全力也只是考上了帝都理工大学。我知道只要我有一张帝都户口本,我的成绩足够上北大了,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跟我吐槽时,我得到的信息。但是我并没有他那样的愤慨。我大约是一个极知足的人。

    帝都理工大学,不是最顶尖的大学,然而足够我实现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很简单。

    跟所有普通的男人一样。

    娶一个老婆。我看她顺眼,她看我顺眼,就够了。她甚至不必是温柔的,因为我觉得温柔并不是一项美德。她只要足够坦诚就够了。

    我可以为了家庭奋斗,努力给她想要的一切,而她,只需要给我一个家就够了。

    你瞧,多简单的梦想啊,就连贫困山区的农民也能够办到吧?

    我以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一切在我去魔都打工的那个暑假,在我推开了那个肥硕的死胖子之后,都成了一件很难完成的事。

    首先,我失去了入学资格。

    没有文凭的我,在这个太过于冰冷大城市,举步维艰。

    我的人生从这时候开始开启了困难模式reads;。

    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希望,依旧努力地□□地活着。

    终于我在三十岁的时候攒够了房子的首付,买了钻戒准备跟我的女朋友求婚。

    按照说好的剧本,她应该被我一克拉钻戒感动的热泪盈眶然后和我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接着我会有一个盼望已久的家庭,没准还可以有个可爱调皮的小孩。

    但是她推开了我拿着钻戒盒子的手。

    我觉得情况有些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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