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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章 敌亦是友(第 2/3 页)

    顾远山不得不承认,纪闫鑫(马栓儿)是他此生最强劲的对手,也是唯一令他胆寒的对手。通常,对手分了两种,要么吃软,要么吃硬;可恰恰,纪闫鑫(马栓儿)就属于第三种,软硬不吃的人,顾远山遇到他,也算是倒霉,搅得他心神不宁,不知该如何前行。

    长久以来,顾远山甚至都没有摸清楚,纪闫鑫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只为报仇而来,似乎不像;为财而来,更不像。以他对纪闫鑫的调查掌握的信息,纪闫鑫的资产,可谓是不可估量,让他的子子孙孙啥事不干,吃几辈子都吃不完;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

    顾远山时常问自己:马栓儿阴魂不散,究竟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都说,当人的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就成了数字,不是他想要赚多少钱,而是,他根本就停不下来!难道,马栓儿也如是?难道,他想要我的性命?种种迹象表明,似乎也不是,以他的能力和势力,想要取我的性命,分分钟的事儿;可他一直没有动手,而是明目张胆的与我周旋。那么,他到底想要什么?

    顾远山更希望,纪闫鑫仅仅是因为停不下来,为了巩固自己在商业圈的地位,而竞争项目;不是为了其他的目的;不是因为,想要把他当狗一样遛,遛够了,再杀了吃肉。

    对于顾远山来说,遇上天大的事情,他都得想尽千方百计活着,只有命在,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才可以固若金汤的守在权利的巅峰,为所欲为。

    纪闫鑫和顾远山彼此清楚,即便是铲除了所有的障碍,最终一决高下的对手,唯有他俩;其他人,不过是陪衬而已。

    二十年,根深蒂固的恩恩怨怨,岂是那么轻而易举,能够化解的?二十年,那些悲痛屈辱,岂是一笑泯恩仇,就能烟消云散的?

    相较而言,顾远山深知,在与纪闫鑫的较量之中,他处于被动状态。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任何人都怕不要命的人。相比之下,纪闫鑫既是那个光脚的,又是那个不要命的;而顾远山,则是那个穿着鞋,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的人。

    没错,纪闫鑫的命是捡回来的,完全不在乎生死;可他顾远山不是,他贪生怕死;就这一点,顾远山就注定输了。

    顾远山不是傻子,深知与纪闫鑫之间,虽是对手,某些时候,也不得不同仇敌忾,他不可能,也没有那样的勇气,把纪闫鑫再次推上断头台,因为,那样,等于是同归于尽。

    久走夜路必撞鬼,人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脚。尽管,顾远山不清楚,纪闫鑫究竟掌握了他多少见不得光的证据;但他也清楚,这么多年来,纪闫鑫一直没有闲着,他不拉他下马,实则也是在保护自己。

    在顾远山的心中,纪闫鑫绝非普通人,无论从哪个方面出手,都阻碍重重,动他动不了,喂他喂不家,这是他一直以来最为头痛的事情。

    原本,顾远山将对付纪闫鑫的重任交给了简冰,岂料,以失败而告终,他不得不承认,老大就是老大,跟班就是跟班。

    在听到简冰汇报,说纪闫鑫单枪匹马闯入他的府邸,却在重围之下脱逃之后,顾远山倒抽了一口冷气,感叹:纪闫鑫是铁甲附身的鬼,而非人!猫有九条命,而他胜于猫!

    如今,顾远山真的不知道,谁才能成为纪闫鑫的克星。顾远山认真的思索过,觉得能够与纪闫鑫抗衡的人,非齐云莫属,可,要怎样才能收服齐云,为己所用?让他与纪闫鑫反目,成为见面就红眼,想要除之而后快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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