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强尼犹他(第 3/4 页)
转过街角,便是强尼犹他的音像店,一般都是上午10点钟才开门,开早了也没用,没谁爱音乐爱到大清早不上班来逛音像店的地步。
玻璃门上挂着暂停营业的标牌,但机械的防盗门并没有放下,透过窗户,隐约能看到有人在里边逛来逛去。
没在犹豫,杨橙直接推门而入。
“sorry,现在不是营业时间。。。哦,是你啊jason,早上好”
强尼犹他听到开门的声音,还以为是没看到标牌的顾客,结果是杨橙穿着一身短裤衬衫的沙滩装插着兜走进来。
“早上好,强尼,我刚下船,顺道就过来了,本以为你还没来呢。”随口解释着自己来早的原因,随手抄起一张披头士的唱片翻看起来。
许是还未营业的原因,店内并未放音乐,空旷的大厅显得有些安静,强尼的大嗓门每说一句话都带着回声。
“你喜欢披头士?”强尼拿着抹布,亲力亲为的擦拭着他心爱的唱片,晃着膀子走过来问道。
杨橙好像听到了ufo降临的消息,夸张的向后一仰,摊开手,“come on 强尼,谁不爱披头士》?”
“hey jude?”
“hey jude!”
“哈哈。。。”
两人相视大笑,撞了撞拳。
强尼犹他顺了口气,忽然感叹道,“没想到现在还有年轻人喜欢beatles,突然发现你没那么可恶了jason,此刻的你才是个棒小伙。”
杨橙能够理解在50年前,那个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电视仍未普及的年代,披头士的出现带给人们多少的欢乐,以及如今无穷的回忆,这都是快餐时代所感受不到的追星乐趣,感受不到那种因创作的单纯而感动。
放下唱片,手从封面轻轻拂过。。。
总有人拿迈克尔杰克逊和beatles作对比,比谁更伟大,其实没必要,迈克尔杰克逊更多的带给人们以感官上的刺激,尖叫、骚气的扭跨、颠覆性的太空步等等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而beatles更能带给人们心灵上的共鸣,把简单的歌词写进了灵魂,唱入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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