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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血手黒史(第 3/3 页)

    “谈何容易,老变态已经七十多岁,时日无多,没什么可指望的了;他从四十岁开始变态到现在,整整三十年,以把人虐死为乐,你让我怎么跟这么一个家伙合作?”

    伊莎贝拉双手托腮:“他为什么变态啊?”

    “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他把儿子找回来?别做梦了,十四加三十等于四十四,他儿子如果活着,这么大年纪还能不找他爸?八成死了。叫我说,还不如给老变态留点希望呢。”

    “你可是1643佣兵队的创始人之一啊,又曾经是首席武士,还是队长的亲哥,打个招呼怎么啦?我来跟莱莉说。哎呀,试一试吧,试一试嘛。”

    “别晃别晃,头晕,哎呀,好吧,你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达克无奈地摇摇头,正色道,“我觉得,不能让这老家伙打乱了咱们的节奏。我再把弗朗西斯手里提取到的寄生史莱姆分析分析,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他的手怎么样?”

    “恢复不错,手术完以后有点肌肉无力,出了点血,但没有感染。”

    “也就是说,寄生史莱姆可以用手术彻底清除?”

    “对,治疗术和净化的基本搭配也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是比较高级的痊愈术,估计瞬间就能治愈吧。我已经嘱咐过弗朗西斯,让他出去别乱说。估计这会儿血手已经把贝克森街搞得血雨腥风了,只要那个邪恶炼金术师一死,凡妮莎不乱说话,弗朗西斯的小命应该可以保得住。你觉得凡妮莎能靠得住么?”

    “她很忌惮血手。这样也好,不用担心她惹出什么乱子来。而且,和血手比起来,还是我们对她比较有用——一个赋闲的高手除了跟她抢功劳抢风头,还能给她带来什么?还是说说寄生史莱姆,既然这么容易治愈,那要它有什么用?”

    “嗯,不知道呀。如果和吸血史莱姆合在一起呢?”

    “肯定不行,寄生史莱姆需要血液的营养成分,而吸血史莱姆会把血液吸收得一干二净,这两种史莱姆凑到一块不是互相矛盾吗?”

    “还是等等凡妮莎那边的消息吧。对了,你不去看看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那可是用你自己的血培养的哦!”

    达克悻悻道:“居然要用自己的血做研究,真是研究者的悲哀!”

    “我先去看看吧。”说着,伊莎贝拉走到内堂的地下秘密研究室去了。

    然而,她刚刚下去,就在队聊里急切地大叫:“达克,不得了啦!快来,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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